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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路——法学院副院长李轩副教授专访
发布时间:2004-12-31 来源:2004年12月31日 第32期

2004年12月18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成立庆典在我校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

法学院成立庆典前夕,原法律系副主任、现任法学院副院长的李轩副教授在百忙之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在谈到法学院建院的意义时,李副院长提到,就名称而言人们通常认为法学院的办学规模和实力要大于法律系,而且的确有很多国内外大学在法学院下面还设了法律系,我校法律系撤系建院将大大方便我校法律学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在某种程度上,法学院的成立将有助于增强我校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此外,我们还要承认,法学专业在我校不是传统优势专业,而建院之后,法学院将和其他学院一样具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在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发展方向、课程设置以及经费使用等方面将有较大的自由,这无疑更有利于我们按照法学教育规律致力于我校法学学科建设和发展。李副院长表示,法学院的成立,也必将给全院师生员工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有助于吸引更多地高层次人才加入我校法学教育队伍,促进法学教育资源的整合,提升办学层次,培养出更多、更好的法律人才。

李副院长介绍,法学院的机构设置包括四个方面,教学机构有法理学与宪法学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等六个直属教研室,科研机构有财经法律研究所、法律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等,行政管理机构则有学院办公室、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和信息资料中心,此外还有对外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

当记者问及法学院成立之后会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增设新的本科专业时,李副院长表示在短期内不会。因为教育部考虑到在大学本科阶段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已经在1999年将法学本科专业调整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法学专业,专业的进一步划分在研究生阶段才有意义。过去的法律系在建系之初即确立了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而现在,培养精通市场经济法律操作规则、具有较强法律操作意识和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已成为现阶段高等教育界的共识。因此,在发展方向的定位方面,未来法学院学科建设的重点发展方向将放在与经济学、管理学联系密切的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方面,而且即使在这些方面也不追求面面俱到,而是侧重于公司法、合同法、财税法、金融法、律师实务等领域。不论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还是教师的科研活动,都要突出这一特色。

在学科建设规划方面,李副院长表示,法学院将争取在三年之内申请取得经济法学、民商法学两个专业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国际法学、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等四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争取获得“法学硕士专业学位(J.M)”培养资格。同时,法学院还将继续做大、做强已有的《财经法律评论》、《财经法学系列教材》、“中国财经法律论坛”等特色学术品牌,尽快提升我校法学学科的社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在教育层次的发展方向方面,李副院长表示,法学院将继续秉承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厚基础、宽口径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办学宗旨,走多轨化的办学道路,强调法律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注重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己特长的广阔空间,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于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未来法学院既要注重一般法律人才的培养,又要注重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实行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的政策,在大力发展本科教育的同时,法学院将积极加快研究生教育的步伐,调整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的比例。在三至五年的时间内,法学院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比例将争取达到1:1的水平。

最后,李副院长表示,除以上几点以外,法学院建院后还将在教师队伍的建设、科研经费的筹措、对外交流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采取具体的改革和促进措施,争取在未来十年之内将我校法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法学院。

我校作为一所有着悠久历史的财经类院校,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保持着独特的办学风格,并在财经学科的教学及科研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与法律必须紧密结合,因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成立法学院对于提高我校的地位和声誉、促进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祝福法学院在中财这片沃土中茁壮成长,桃李芬芳。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