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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法学家杨紫烜教授应邀来我校讲学
发布时间:2004-12-09 来源:法律系

2004年11月24日晚,应我校法律系之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杨紫烜教授以“加强宏观调控立法、建立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为题,在学术报告厅为我校师生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杨紫烜教授是我国经济法学的奠基人之一,长期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经济法学家,其提出的“国家协调论”亦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具影响的经济法基础理论之一,其主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经济法学》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本科生、经济法学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经典教材和参考书。在2002年10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成立前,杨紫烜教授为推动我国年轻的经济法学学科的发展,曾作为全国经济法学理论研讨会筹备小组组长,筹备和组织召开了从1992年起连续十届的全国经济法学理论研讨会,其作为我国经济法学奠基人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由于杰出的学术影响,杨教授被选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在讲座中,杨紫烜教授首先分析了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立法的概念,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分别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析了加强宏观调控立法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杨教授结合其长期的研究和立法工作经验,对我国改革开放后三次重大的宏观调控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指出我国已有的宏观调控手段和立法现状明显地不能适应完善宏观调控的需要,必须加强宏观调控立法,建立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为此,杨教授提出构建完善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体系,应当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有资产法》、《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法》、《产业结构合理化促进法》、《高新技术产业法》、《可再生能源促进法》、《财政转移支付法》、《税收基本法》、《外汇法》等法律及其配套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并主张制定一部作为宏观调控基本法的《宏观调控法》,对宏观调控的目标、原则和程序等内容作出规定。

随后,杨教授就同学们提出的关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等问题作了深刻的分析和解答。整场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到场师生从杨教授鞭辟入里的分析和深入浅出的阐述中深受启发,获益良多。杨教授从概念研究出发、层层深入,演讲的五部分标题前后呼应的严谨学风和学术研究方法,给师生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法律系主任甘功仁教授出席并主持了本次讲座,我校财经法律研究所副所长曾筱清副教授亦应邀出席讲座。两位老师对杨教授的演讲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盛情邀请杨教授有机会再与广大师生进行交流,杨教授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