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对大学贫困生脱贫自立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实事求是地讲,贫困,代表着一个人的家庭经济背景,代表着他过去和现在的经济状况;而大学生这个称谓本身,则意味着价值,意味着具有这个称谓的人在今后可能的发展。问题在于,大学生的贫困,何时能够被其所具有的价值“覆盖”。这,和大学生的成本与价格有关。
同一所大学的学生,从入校到毕业,必须付出的学费、生活费等可计算的那部分成本应该大致相同,并且在毕业后所能得到的市场“标价”也不会相差甚远。按说,在这种情况下,不同人的上大学与不上大学的机会成本间的差值也应该大体相当。但是,如果加入城乡二元结构的因素,则上与不上大学的机会成本的差值,对不同的人来说,其数值完全不同。所以,正是这看似相差无几的成本与价格,对那些来自不同家庭背景的人来说,其差别可谓大矣。
由此再看大学中的贫困生问题,我们可以说,贫困生上大学所付出的成本,既是为自己未来的市场价格进行的投入,也是为既有社会结构垫付的成本。其实,也正是这种“双重付出”,构成了全社会都应该来关心贫困大学生、帮助贫困大学生、进而开辟贫困大学生脱贫自立的制度化途径的根本理由。
如果对上大学进行成本与效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大学期间可计算的花费与毕业生的市场价格既定的情况下,越是对上大学的投入花费感到拮据的人,大学上的就越值得。而这部分人,大都为大学中的贫困生。使贫困大学生全部正常地毕业就业,是改善并最终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努力的量的积累之一部分。
目前,贫困生借以脱贫的渠道在逐渐增多,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奖学金以及打工助学等已经成为贫困大学生赖以继续学业的主要方法。相对而言,贫困生们更愿意以打工助学的方式来支付上学的成本。而助学贷款,从某种意义上讲,无异是把大学期间的成本部分地转移到大学毕业以后支付。这种滞后支付,使得贫困大学生上大学的显见效益也大大地向后推迟了。
不过,在目前情况下,绝大多数贫困大学生并不能靠打工就可以支付自己的学费。显然,在当下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在校大学生取得一份工作的条件并不占优。此外,虽然目前多数大学都已经采用了学分制,但是,这些大学仍然在学时以及学制上有着不可通融的严格限制。这使得许多人在取得大学入学资格后与大学毕业前这段期间,很少能拿出专门的时间用来打工挣钱。因此,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可以使为数众多的贫困大学生顺利走出大学校门的助学方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急迫任务。
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贫困大学生在所有大学生中所占比例不会剧烈地下降,而上大学的成本与大学生的市场价格也会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有论者言,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慈善性、奖励性的助学基金应该建立起来。这个主意当然不坏。实际上,国外大学所谓“奖学金”大都是这种性质。在目前中国,这样的奖学金,不失为社会公正的一个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