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9日,“法律全球化与共同法发现——中德日法学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我校财税金融法律研究所副所长曾筱清博士、法律系留美博士邵伊晴老师应邀出席研讨会。
众所周知,全球化业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法律作为最重要的社会现象之一,全球化也成为必然的演变趋势。尽管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差异较大,但基于对人类未来命运的热切关注,如何为人类的共同进步寻求和发现一种未来可能普遍实现的世界共同法,是这个时代法学研究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课题。在此背景下,中国政法大学发起主办了此次“法律全球化与共同法发现——中德日法学研讨会”,并得到德国驻华大使馆、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等机构的合作与支持。研讨会主题涉及法哲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法学教育、司法制度、人权保障等领域。与会各国学者共提交论文80余篇,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
我校财税金融法律研究所副所长曾筱清博士向会议提交了题为《中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的论文,并被全文收入论文集。论文指出:在金融分业与混业交融、金融管理体制发生重大调整的国家,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研究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中国已有的金融监管协调实践,缘于金融监管的客观需要,始于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感。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家专门监管机构虽然共同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但因其法律效力有待探讨和缺少中国人民银行的参与而表现出过渡性和先天性不足的特点。在设计中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时,必须关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威权性和可操作性,故中国应当分别建立国务院层次和部委层次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确立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协调人并享有特定协调权力的主协调制度和按业务性质、金融产品功能实施监管的主监管制度。
据了解,本次研讨会的目的是为各国学者就当今世界法学界共同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学术交流提供平台,促进中德日等各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发展及法治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并为改善中国的法制建设及促进法治化进程寻求借鉴。曾筱清、邵伊晴博士参加此次研讨会,有助于加强我校法律系与国际法学界的联系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