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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紧急落实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2004-09-18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不久前,在全国116所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竞标中,中国银行成为唯一中标银行。据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今天介绍,中国银行目前正在着手实施助学贷款工作,并已在四个方面做出了紧急部署和周密安排:

首先,中国银行总行成立了由分管行长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在贷款业务涉及的高校所在省市分行,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小组,各分行配备专人负责本地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协调服务与管理;各具体经办分支行按照每3000名借款学生配备1到2名客户经理的原则落实服务人员。经办分支行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加快调整网点,并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在学校和银行之间建立一对一的服务合作机制,确保与学校紧密配合。

其次,中国银行总行修订并优化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各分行负责对经办分支行及人员组织集中业务培训。中行的消费信贷系统将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特点作相应调整,实现业务的自动化处理,简化放款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贷款发放到贫困家庭学生手中。

第三,在确保做好为贫困家庭学生服务的同时,中行也将按照全面合作协议的规定,加强对中央部属高校的全面金融服务,为各大高校量身订做“一揽子”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方案,提供存款、代理、融资、理财等各项金融产品和服务。

此外,中行将加强与各高校的合作,借助学校力量加强对借款学生信用观念和社会诚信意识的教育,在借款学生毕业前进行还款确认工作,密切跟踪借款学生的毕业去向,切实加强助学贷款各环节的风险控制工作。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从1999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是由于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金额小、笔数多、手续繁杂等众多原因,影响了各商业银行放贷积极性。为此,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联合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实施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将贴息方式由贷款期内财政贴息50%调整为在校期间由财政100%贴息、学生毕业后自负本息,学生毕业后1至2年后开始还贷,并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经办银行,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贷款额度原则上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