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深对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理解,更好地贯彻党中央的精神,6月16日下午在行政楼601室,我校召开了学习两个《条例》的座谈会,会议由学校纪委书记岳桂贤同志主持,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经济学院、信息管理系、中文系、社会学系等院系的党总支书记和人事处、宣传部、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代表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基层党组织学习开展情况等话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内监督工作,推进学校党的建设,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诸多中肯、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两个《条例》不仅是党在革命斗争、现代化建设中正面经验的总结,同时也是苏东剧变、苏联解体的反面教训的总结,是党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两个《条例》具有较强的现实性、针对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有助于在新时期下,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有助于永葆党的生命力。
会上,不少同志谈到,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自己对党的纪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领会了两个《条例》的精神,增强了纪律观念;认识到党的纪律也是在与时俱进,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不断发展和丰富,党纪与国法是高度统一的;认识到两个《条例》为党员的行动提供了行为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党员不论党龄、职务差别,党纪面前人人平等。
在全校学习两个《条例》的过程中,不少院系党总支积极在实际工作中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工作做实、做细,加强了对党员纪律的内、外部监督。会上,吴慎之老师、关珠老师等同志介绍了院系党总支开展学习活动的具体情况和经验。如金融学院党总支结合两个条例制定了详细的理论学习计划,并把该项学习作为2004年学习重点,要求全体教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写出书面体会。中文系党总支在实际教育手段中,建立了“双请假”、“双签到”制度,即请假外出,不仅要向行政领导请假,还要向党总支请假;周三例会,党员要在系办和党总支同时签到。此外还有通过谈心的方式,征求党外人士对党员纪律的看法,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写小结等形式组织党员向组织交心等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两个《条例》逐步深入到了广大党员心中,用两个《条例》监督、约束自己的实际行动已逐渐成为广大党员的习惯。
座谈中,大家结合学校实际,对两个《条例》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几点建议:1、继续加大学习和宣传的力度,扩大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自觉性,积极将群众监督纳入到党的监督中。2、学习方式应更灵活,可以根据教师工作特点,制作学习光盘等,通过轮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加深学习和理解。3、为学校监督机制搭建一个平台,给广大党员和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和话语权。4、加强监督的互动性,将事后监督逐步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5、加大学校制度建设力度,抓住学校和各单位的当前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6、开展述职述廉活动,落实党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7、加强学校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活动的指导,进行深入的调研工作,明确学校党员在执行党的纪律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引导。
最后,岳桂贤书记对座谈会做了总结,她指出,两个《条例》是我们党对新时期加强自身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两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体现了建党学说的创新。通过座谈会上的发言,看得出大家的学习是认真和深入的,谈出了不少深刻的认识和见解,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做法给了我们很好的启发,值得学校借鉴和推广。岳书记指出,在我校贯彻落实两个《条例》首先要认真学习,真正掌握两各个《条例》的具体内容,把握精神实质,要突出重点,明确监督的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每一个党员都要增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要自觉落实监督条例的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每个党员都牢固树立起纪律观念,知纪懂纪,牢固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犯和少犯错误。对于大家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岳书记表示由衷的欢迎和感谢,并希望今后与大家建立更深入的联系。她表示,学校纪委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增强该项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好学校的监督工作,在党委重视、全校积极配合下,进一步推动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