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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子获第四届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三等奖并应邀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法学院

12月16日,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承办的“第四届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在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成功举行。经前期征文与专家评审,来自全国10余所高校的20余位优秀硕博士研究生、青年学者作为报告人受邀出席。我校202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吉心颖投稿论文《违约中商誉损失的可赔偿性》获评三等奖,并应邀作报告。

吉心颖在报告中就其获奖论文的主要内容向论坛作报告。该文从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违约商誉损失可赔偿性的争议切入,在反驳既有否认违约商誉损失可赔偿性的理由的基础上,从损害性质及风险分配两个方面证成损害的可赔偿性:就法律性质而言,商誉损失属于因绝对权受侵害而生的财产损失,系可以在违约中获得赔偿的损害;就风险分配而言,商誉损失系可以向违约方移转的损害,移转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当事人对于商誉损失风险分配的隐性合意。

撰稿:徐建刚;审稿:陈诚

编辑:吾克来;审核:刘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