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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易成栋教授就北京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接受北京广播电视台采访
发布时间:2024-03-04 来源: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月27日,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易成栋教授接受北京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首都晚间报道》采访。采访中,他就《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本身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优惠是为了降低租金从而让租客得到实惠,房租可支付。政策要求涨幅不超过5%是为了保证租户可以承受,备案的目的是通过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来保证租户租得起。一些企业打着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旗号招揽租户,但实际上租金并不比市场租金低,这侵犯了租户的权益,同时也违背了原来政策的初衷。新的《征求意见稿》出来以后,将加强租金监管,让一些不合格的企业退出,能够让行业发展更规范。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为了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赁需求而提供的住房保障。2022年,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号),要求“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租金定价机制,项目租金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确定,由持有运营单位评估确定后报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备案”。最近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从租金管理环节进一步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特别指出,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市场化运营,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仍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项目备案租金上涨的,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租金调整后,应按要求重新提交备案。对持有运营单位不按本通知规定进行租金备案、不如实申报项目租金、未明码标价、高于项目备案租金运营的,应采取约谈告诫、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处理。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已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规定纳入全市住房租赁信用管理进行失信惩戒。

撰稿:袁佳丽、易成栋;审稿:刘志东

编辑:吴宇昂;审核:刘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