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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教授谈认罪认罚的功能与利益分析
发布时间:2019-04-12 来源:法学院

3月19日上午,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做客法学院财经法前沿论坛,作 “认罪认罚:功能与利益分析”的学术报告。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活动。

讲座现场

张建伟教授分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背景、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历史由来,分析了在美国辩诉交易产生背景的对照之下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入认罪协商的内容的司法利益。

张建伟教授对认罪认罚制度的关键词进行了解读。他认为,只要承认犯罪事实,加上办案人的释明义务,就可以认定是认罪。认罚指对于整个刑罚的承认和接受。从宽,是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延伸,表现为刑事处遇的从宽、犯罪事实的从宽和量刑的从宽。对于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问题,张建伟教授认为,认罪认罚的前提是自愿,办案人员必须要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认罪认罚实际上真正的核心在于审前阶段,特别是侦查阶段。侦查阶段人权保障到位,人们对自愿性才能更有信心。

张建伟教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罪名是否可以协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的配合、侦查阶段是否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判程序中要不要降低定罪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详解。

本活动受研究生院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资助。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