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快讯

您现在位于:
法学院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签署法治实践教学与研究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9-01-28 来源:法学院

1月18日上午,我校法学院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举行法治实践教学与研究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秀春以及部分负责人,我校法学院院长尹飞、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徐颖及相关教师参加仪式。仪式由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林云主持。

祖鹏介绍了丰台区和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并指出,为满足快速、高效、公正、透明、便捷的司法审判需求,切实发挥好法院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功能,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队伍亟需获得法学院的学术资源助力,他表示,希望合作双方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双向学术交流,共同完成法律问题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

尹飞教授回顾了自己1996年在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实习经历,对中财法学院的整体发展情况和开展法治实践教学与研究战略合作的意义进行了阐述。他指出,中财法学院切实落实“五·三”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加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要充分发挥其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积极打破体制机制壁垒,通过校院合作将法官们鲜活的实践经验引入大学课堂,使同学们能够充分认识、学习我国法治实践的经验,深刻感悟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取得的成就。他希望双方能够以协议的签订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促进司法资源与学术资源的有机融合。

尹飞院长与祖鹏院长共同签署《法治实践教学与研究战略合作协议》,并为校外实践基地揭牌。

座谈交流环节,尹飞教授一行与各位法官就在校生实习实践与法院审判团队搭建结合形式、涉金融类案件前沿理论问题研究、精品战略合作品牌打造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法院工作的中财大校友们纷纷表示,要以母校与所在工作单位开展共建合作为契机,发挥好自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工作,不负学院和单位的共同期盼。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