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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祥教授主讲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8-11-02 来源:法学院

10月30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刘明祥教授应邀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110教室为法学院师生作题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的学术演讲。法学院张小平副教授担任主持人,百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讲座现场

刘明祥教授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生活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网络虚拟财产成为新的财产利益,需要通过刑罚手段对于侵害此种财产利益的行为予以打击,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鉴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多样性和围绕网络游戏产业的犯罪活动的多发性,集中研究与网络游戏有关的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具有典型价值。

他指出,惩治与网络虚拟财产有关的犯罪,涉及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问题。窃取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究竟应纳入刑法分则中何种罪名之下,需综合考虑此类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法益。他强调,侵犯财产利益的犯罪行为究竟归于何种罪名之下,需要考察其侵犯的具体法益和刑法总则与分则之间的体系关联。《刑法修正案七》中引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解决理论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审慎选择。

本讲座受科研处“中央财经大学专题学术讲座项目”资助。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