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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签署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
发布时间:2018-06-12 来源:法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健全高等法学院校与司法实务机关交流合作机制,拓展学院实践教学资源,推进校友联系工作,6月7日上午,法学院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兴法院”)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

仪式现场

大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马根,部分在该院工作的校友,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颖研究员,副院长王克玉教授等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仪式由大兴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柏东主持。

签约仪式开始前,何马根院长介绍了大兴法院的基本情况。尹飞院长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术影响等方面介绍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办学优势和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双方一同观看了大兴法院2017年工作纪实片《风好正是扬帆时》。

随后,王克玉副院长与王柏东主任共同签署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协议》。尹飞院长与何马根院长共同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基地”揭牌。

签署协议

揭牌

在交流座谈过程中,法学院99级本科校友、大兴法院政治处副主任、组宣科科长、新闻办主任梁晓,11级研究生校友、组宣科副科长张洁云,11级研究生校友、执行二庭法官助理孙佳欣,11级本科校友、组宣科法官助理宋今,以及新录用法官助理、18届毕业生陈雨曦分别回顾了在校学习期间的成长经历,畅谈了自己在大兴法院工作、学习的心得体会,表达了对母校和大兴法院培养的感激之情以及不辜负母校期望、在法院努力工作的决心,并对双方合作共建工作送上美好祝愿。

在听取了校友发言后,尹飞院长对大兴法院在各方面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对各位校友在校期间的努力和在法院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尹飞院长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法学教育必须立足实践,与法院广泛开展合作共建,打破法学院校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壁垒,加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

何马根院长表示,大兴法院将以双方的合作共建协议为遵循,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共享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资源,积极探索法学研究与司法审判的合作,将合作共建协议落到实处。

双方围绕落实合作共建协议的具体形式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在学生实习、专家讲座、法官授课、课题合作、案例共享等具体方面达成初步合作共识。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