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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参加《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并发表专家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31 来源:法学院

2018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于5月26日至29日在贵阳举行,大会主题为“数据创造价值创新驱动未来”。在本次会议期间,应贵阳市政府邀请,杜颖教授参加了《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并发表专家意见。

杜颖教授作为法学专家发表意见,指出《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的制定,是我国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领域中大胆且非常重要的探索和尝试,示范意义明显。从国际环境来看,各国都在摸索将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于医疗健康领域,运用新技术手段提高医疗水平和健康维护,产生了数字健康管理、线上诊疗、智能医疗等新概念。中国政府也积极倡导将互联网与传统医疗相结合,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一方面是希望借助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利用大数据提升疾病预防及诊治能力和药物反应跟踪能力,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均衡配置,通过分级诊疗、线上线下诊疗结合、医疗数据联通互认等,解决患者就医难、成本高等问题。贵阳市政府依托大数据中心的技术优势,制定这样一个《条例》,意义重大。

同时,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中最突出的矛盾是患者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收集应用的矛盾,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必须解决好这一对矛盾。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场景极其特殊,例如因疑难病诊治、流行病预防、不良药物反应跟踪等需求,患者的隐私权主张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收集、开发、应用等规则的设计就非常复杂。如何协调《条例》与《网络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在具体内容方面,杜颖教授指出,《条例》可增加附则放在最后,对关键性概念给出定义,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服务企业;对《条例》的适用范围加以明确。同时,《条例》应考虑对信息和信息的应用场景进行分类,并确定不同的信息收集及应用规则。会后,杜颖教授还接受了当地媒体的采访。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