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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举办2018年国际税收协定菁英课程班
发布时间:2018-05-31 来源: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随着BEPS项目的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的渐次推进,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与维也纳经济大学的长期合作,打造跨学科、跨机构、跨业界、跨国界的国际税收教学科研交流平台,提高我国国际税收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国际税收人才,基于学校国际合作处的战略支持, 5月7日至11日,维也纳经济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Karol Adam Dziwinski,Selina Siller和Andreas Langer来校讲授国际税收课程,开展 “国际税收协定菁英课程班”教学。我校财政税务学院、会计学院等各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外校中青年教师参加了本次课程。

授课现场

本次课程为期五天,采用全英文授课方式,授课内容主要围绕OECD双边税收协定范本的条款内容及应用展开。三位授课教师讲解了征税对象、税种范围、不动产与资本利得、联属企业相关条款等内容和应用案例。

课程对不动产与资本利得、关联企业、版税,以及国际上针对重复征税的两种解决办法进行了讲解,并通过案例分析,使同学们将学习到的协定条款应用到具体的案例实践中。同学们通过独立查找资料、分析案例和自由讨论,在具体案例学习中提升了对税收协定的理解水平和应用能力。课程最后,三位教师就营业利润条款进行分析说明,指出协定明确了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营业活动只有在构成常设机构前提下,缔约国另一方才能征税,并且只能就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征税。同时,他们就协定范本中的信息交换条款进行介绍,鼓励同学就实际操作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师生们还围绕OECD国际税收协定与进行深入探讨。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