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研讨会于12月5日到6日在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全国政协常委陈冀平与广东省法学学会会长、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梁伟发到会讲话、致辞。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与研究会各位副会长,台湾税法协会理事长、东吴大学客座教授葛克昌,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台湾大学兼任教授黄茂荣,台湾地区“司法院”优遇大法官、台湾中华法学会理事长蔡清游等200余人参加会议。
我校税务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汤贡亮,税务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杨志清,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监事长甘功仁,研究会理事、税务学院杨虹教授、法学院邢会强教授,税务学院副院长曹明星等参加会议。在研究会年会上,汤贡亮教授就增补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作说明,杨志清教授主持了财税法实务问题分会场的研讨,甘功仁教授作监事会工作报告,与会我校各位老师分别在研讨会上发言。
本次研讨会的议题为财税法基础理论、财税法制度改革、财税法定原则的理论意义与现实限制、财税法实务问题。会议讨论了财税法功能的定位,提出了财税法学研究的大格局与新视野,提出了构建财税法学科体系与全国财税法学科的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了我国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现实路径,取得了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