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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中国消法研究会成立十年 为立法司法解释献言献策
发布时间:2016-12-30 来源:法制网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成立十年,捕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前沿问题,积极为立法、司法解释献言献策。这是记者今天从消法研究会举行的2016年年会暨互联网经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论坛上了解到的。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介绍,消法研究会自2006年12月28日成立至今10年,积极为立法、司法解释献言献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中,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章节和专题,开了十余次研讨会,汇编成册,向全国人大立法机关反映,很多建议被采纳;在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中,消法研究会召开研讨会,提出修改建议,引起全国人大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视;消法研究会还召开公益诉讼会议,支持浙江消保委对铁路公司提出的公益诉讼,中国铁路总公司做了改进。

此外,消法研究会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捕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前沿问题,如研讨了旅店十二点结帐的霸王条款。召开产品质量研讨会,强调机动车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批受消费者抨击的福田雷沃三轮摩托车造假获得惩罚性赔偿,为此中消协对福田雷沃三轮车造假提起了公益诉讼。举行广告法修订草案研讨会,配合工商、法院纠正了食用油行业的不法潜规则。联合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举行了冷冻胚胎归属研讨会。无锡中院采纳了研讨会的意见,将冷冻胚胎判归胚胎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

消法研究会还设立3·15论坛,十年共发布65例3.15案(事)例,以案说法,弘扬3.15消费维权正能量。

今天与会专家学者还围绕互联网经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表示,当今时代既是互联网时代,也是法治时代。公平公正的法律秩序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因此,互联网市场不应成为法外之地,失信之地。为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激活互联网推进生产力进步的驱动力,促进消费者友好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消费者福祉,必须打造多赢共享、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消费者友好型现代互联网市场生态环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建立健全互联网协同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互联网市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国家法官学院原副院长、消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曹三明认为,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呈现病毒式扩张,已经发展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他从 网络诈骗的特征,个人信息是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必要条件,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的概念与侵害个人信息保护权的主要情形及其危害性,预防网络诈骗与保护个人信息的途径和建议等五个方面,对网络诈骗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行了分析。

“跨境电商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的问题较多。”中国政法大学孙颖教授认为,主要有信息收集、使用及跨境流动问题,跨境支付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反悔权的实现,以及货物风险转移规则不同的问题,税收问题,商品质量追溯及退换货问题,假货问题,信用评价问题,商品检验检疫问题等认定困难,调查取证和纠纷解决困难等等。孙颖主要从跨境电商平台履行法律责任和跨境销售商品的电商企业履行法律责任两方面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常见形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责任进行了分析。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作了题为《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作了题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作了题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的发言,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针对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有关电商投诉热点进行了分析点评。此外,还有不少专家学者围绕互联网经济模式与消费者权益、互联网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纠纷解决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会上颁发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3.15奉献奖”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3.15新闻奉献奖”,并评出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十年优秀著作”,“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十年优秀论文”。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消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李国光,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涛,消法研究会会长河山,消法研究会副会长曹三明、李学寅、刘俊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等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