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1日16日下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与《财经法学》杂志社共同主办的“法学期刊特色办刊研讨会”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张新宝教授,《中外法学》主编、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梁根林教授,《法学研究》编辑部副主任冯珏研究员,《新华文摘》编审王青林,《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徐雨衡以及来自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学》编辑部的专家学者,以新刊《财经法学》为例,围绕法学期刊如何界定并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如何有效平衡特色与主流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介绍,《财经法学》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2015年1月正式创刊并公开发行的。自创刊以来,《财经法学》连续出版12期,共发表各类文章129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文章共计12篇,占发文总比近10%。从知网、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学术共同体所普遍使用的刊物评价标准以及各种新兴的各种网络学术平台来看,从无到有,逐渐引起学界和社会的关注。以知网为例,尽管《财经法学》在知网上线不久,总下载量已达两万余次。据不完全统计,CSSCI来源刊总被引量也达近百次。
对于学界普遍关心的自发率问题,《财经法学》主编陈华彬教授指出,《财经法学》同仁始终认为,学术期刊乃是学术公器,一直高度重视自发率问题。截至目前,本刊共发表本校师生论文13篇,占发文总比约10%,其中两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财经法学》副主编高秦伟教授介绍,从出刊情况来看,杂志刊发的文章财经法学特色鲜明,总共129篇文章中,财经法领域文章86篇,约占已发表论文总数的66%,同时适当兼顾其他部门法学科如刑法、诉讼法等学科基本理论方面文章的录用发表。尤其是杂志针对最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如“网约车”“注册制改革”等组织专题研讨,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多篇文章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尹飞指出,《财经法学》申办之初,学校和学院就对杂志的特色和定位有着深入考虑,使用“财经法学”这个名字,虽有暗含中央财经大学主办之意,但主要目的就是要强调杂志的财经法学特色、财经法学定位。所谓“财”,即财产;所谓“经”,即经济,故而“财经法”即以财产为客体的私法、以经济为调整对象的公法,简言之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财经法学”一名,还表明该刊物与法学和经济学两大学科紧密相联,突出经济学和法学交叉学科特色之意。之所以这么定位,也是要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财经法学特色以及在相关领域的学科优势相适应。
与会专家高度评价了《财经法学》坚持财经法学特色定位的做法。张新宝指出,财经法不要简单理解为财税法,而是要着眼于整个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财经法学》应当更多关注经济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刊登更多与财经相关的法学研究文章。梁根林建议,除了财税法之外,还应当更多关注民商法、经济法等财经领域以及相关领域的内容,例如,刑法基本理论可能离财经法学远一些,但刑法中的经济刑法、环境犯罪等就不妨纳入财经法学的范围。
就编审制度,与会学者肯定了《财经法学》的高标准严要求。张新宝认为,法学期刊在办刊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刊物对学术研究方向的引导作用,正确看待现有的刊物评价体系,认真对待同行评议、同行引用,严把稿件来源,确保刊物质量。在确定稿件时,要向前看,对未来的研究趋势进行认真研判。冯珏结合《法学研究》举办“春季论坛”“秋季论坛”的实践,分享了通过办刊推动法学研究的经验。她指出,应当正确看待刊物评价标准,坚持自身办刊风格、用稿标准。作为新刊物,编辑要积极投入精力,提前关注相关作者的前沿研究,甚至帮助其推进相关研究。徐雨衡介绍了《清华法学》通过编辑流程的规范,避免了被初审编辑否定的稿子流入下一环节。
就如何扩大刊物影响力,王青林介绍了《新华文摘》互联网化办刊的经验,并同时指出,应当加强对刊物的宣传力度,通过有重点的宣传尽可能扩大刊物的知名度,以此提高刊物的影响力。他认为,《财经法学》应当坚持“财经法学”的办刊特色,编辑部在坚持现有学术思维的同时,应当建立媒体思维,善于抓热点、发挥期刊引领作用,从而扩大《财经法学》的影响力。
就《财经法学》未来的发展,张新宝建议,应当坚持特色,通过吸引制度经济法学等特色学术文章开展“不对称的竞争”,以此实现超越。冯珏指出,新刊物意味着新的机遇,《财经法学》应把握机会,通过抓住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盲点与活力点打造出品牌影响力。梁根林强调,办刊应当有“定力”,要勇于坚守特色,不随波逐流,应当进一步明确“财经法学”特色,通过编辑团队的建设与稳定优质作者群的构建,实现杂志的良性发展。王清林认为,基于《财经法学》的定位,在作者群体上,不仅要面向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还要注重约请国家经济管理部门的专家撰写面向经济体制改革中法治问题的学术文章。
与会学者还就办刊与刊物管理体制的配合、刊物评价标准、跨学科研究方式的把握、稿源的组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