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6日《人民日报》刊发了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署名文章《跟上互联网金融改革大潮》。求是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理论网等媒体全文转载了该文章。全文如下:
2014年,中国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2014年12月,中国首家互联网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正式上线。今年3月,“互联网金融”再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文件将很快出台。拥有良好发展环境的互联网金融,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新型融资模式风靡全球
信息通信技术的创新驱动带来了互联网金融的兴起。1995年,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在美国诞生,以网络银行为代表的网络金融飞速发展。到2000年,网络金融覆盖了美国除现金外的所有零售银行业务和部分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引入互联网技术,金融业务突破了时空因素的局限,降低了信息管理和交易成本,大大提高了服务水平与效率,让服务更加个性化。然而,互联网金融1.0时代的互联网技术以门户网站为主,个人用户间不能相互联系沟通,缺乏平等、透明、协作与共享。
进入21世纪,互联网金融发展进入2.0时代,去中心化、去中介化成为趋势,各终端互联互通,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演变成为整个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平台、民间金融服务机构、创新的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兴机构以后发优势探索金融创新,运用互联网技术为更广泛的用户提供金融服务。
随电子商务的异军突起,网络支付开启了第三方支付的新方式。1998年贝宝在美国成立,它在银行金融网络系统与互联网之间建立起基于掌上电脑的服务平台,为商家提供网上支付通道。随着亚马逊支付、谷歌钱包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出现,美国一度占据全球互联网支付的主要份额,直到2013年才被中国超越。
互联网支付奠定了本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石。借互联网创新的东风,在传统金融体系之外的民间借贷开拓出P2P(个人网贷平台)发展新机遇。随着2005年佐帕(Zopa)在英国成立,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民间借贷的边缘革命开始。2006年,美国成立繁荣(Prosper)、放贷俱乐部(Lending Club)等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服务于个人借贷,具有小额、细分的特点。由于P2P网贷相对银行贷款更加灵活便捷,这种新型融资模式很快风靡全球。
在众筹领域,美国2009年出现了一家旨在为艺术家搭建筹资平台的网站Kickstarter,如今被视为众筹网站的开山鼻祖。2011年,英国最大的众筹平台Crowdcube宣告成立,投资者不仅能得到投资回报,还能成为所投企业的股东。2012年美国颁布了《创业企业扶助法》,有条件地支持创业企业到互联网平台上进行股权众筹,极大鼓舞了全球各国发展股权众筹的热情和信心。美国著名的股权众筹平台天使名单(AngelList)推出了投资基金在互联网时代的玩法——“合投”模式。截至2013年,全球已有2000多家众筹平台。
金融服务传统模式受到冲击
当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有了不同特征。首先,广义互联网成了金融经济的基础设施和生存环境。第二,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广义互联网成了金融的核心资源和实现条件,日本的“云银行”,通过网络将借入者和借出者联系在一起。这种投资服务年收益率高达4%—5%。第三,人们已习惯在互联网条件下思考金融问题,推动金融体系的重构。
适应新技术变革形势的网络银行更强调从客户需求出发,大力发展不设物理网点的直销银行和一站式服务的全能银行。荷兰国际集团(ING)成立互联网直销银行ING Direct,次贷危机后在美国转型为全能银行,创立不过5年就拥有400万客户、400亿美元存款,同时还保持每月增加10万客户和10亿美元存款的增长速度。其制胜秘诀之一就是,鼓励客户通过网络转账,通过主动承担交易手续费利用所有已存在的银行网点和ATM机。由于没有传统银行的大量网点和大量员工,节约下来的运营成本使得其提供的存款年利率是传统银行的10—20倍。
互联网证券和互联网保险等也从个人用户转向企业用户、从信息服务到在线交易、从单一业务到综合服务。值得一提的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电子货币的诞生,在某种程度上构成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运行模式的挑战,以瑞波(Ripple)币为基础货币的全球性开放支付网络,对传统的跨境支付结算模式也可能产生冲击。
金融咨询、风险管理、理财服务等在移动技术驱动下也在创造一系列新平台和新模式。如跨平台在线商家融资服务创业公司Kabbage,除交易平台外,还将来自企业社交网络中的客户互动数据、地理信息数据、物流数据等进行整合。Kabbage声称,数据即金融。2007年上线的美国免费个人理财网Mint,通过授权创造性地把用户的所有账户信息与Mint的账户连接,自动更新用户的财务信息和分类收支详细情况。
当前,全球都兴起借助互联网改善金融服务的创新浪潮。肯尼亚的移动支付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人们只需一部低端手机在移动支付巨头Safaricom注册信息,不需现金、银行账号或永久性住址就可购买任何东西。这项革命性的创新支付手段改变了非洲地区的经济,截至2010年,超过50%的肯尼亚人使用了这项服务。
随着生物特征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日趋成熟,以及物联网、车联网、房联网、智慧城市等一系列新概念的实现,各种智能感应器在终端取得的数据可通过无线宽带瞬时传输到云平台,互联网金融将演化出移动金融、智慧金融、绿色金融等更多新模式。互联网金融3.0时代的脚步正在走近。
如何监管对各国均是考验
尽管互联网让融资手段更便捷和多样化,但不确定性也存在。在美国,个人和小企业的融资首选依然是传统银行。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2014年底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未偿清的银行发放的小额贷款总计5850亿美元;而截至2014年第二季度,放贷俱乐部的贷款总额仅达到50亿美元,与传统银行的小额贷款业务规模相去甚远。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指出,一旦美国进入加息周期,网络高利率贷款吸引力可能会逐渐减少。
对于风险管理、隐私保护与技术的可靠性信心不足,导致很多人在创新面前裹足不前。
日本信金中央金库海外业务支援部高级审议官露口洋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财年上半年,网络银行曾出现18.5亿日元存款被非法取走的事件,而且这一金额还在扩大之中。此外,互联网专业金融机构也存在着作为金融机构的经营安全性的问题。关于非法取款一事,日本全国银行协会作出了如下约定:只要存款者没有过失,银行将全额负担储户的损失;而假如互联网专业银行破产,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对1000万日元及利息进行保护。露口洋介表示,在发展互联网金融时,针对各种各样的风险,完善保护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到互联网金融2.0时代,很多创新已处在现有政策法律和监管体系之外,如何跟上快速创新的步伐,把握监管的适当与适度,对于世界各国金融监管部门均是一个重大的考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P2P网贷进行监管时,曾认定Prosper和Lending Club为非法证券活动,经过多轮谈判之后才恢复其业务。在规范网络借贷平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网贷在美国的创新发展。
欧美网络金融监管开始得较早,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系统和监管制度,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以立法为核心的自律监管机制和欧洲以审慎战略为核心的联合监管机制。2003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最终版本,提出董事会与管理部门的监察、安全控制和法律与声誉风险管理的3方面共14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协助金融机构建立自身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
2014年英国包括P2P借贷、众筹、票据融资、养老金融资等在内的非传统融资市场总额达到17.4亿英镑,其中P2P份额占到了约79%。英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良好的背后,是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的双重作用。政府监管由金融行业监管局承担,主要制定政策、设置指引指标等,行业更多通过自律规范、成立P2P金融协会等方式,较好地处理了创新与监管的冲突与沟通问题。2011年,英国7家互联网金融企业成立了全球第一个P2P行业协会——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入协会的企业定期开会制定行业规则,负责自律管理。英国金融行业监管局2014年发布《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详细规定。
有人将互联网金融比喻成15世纪开始的地理大发现,所有人都憧憬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总结互联网金融,其优势有如下五点。第一,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和运营效率;第二,提供信息公开和风险提示的机制;第三,高度虚拟集成金融生态链群,打造新的金融生态链;第四,跨时空集合海量散户资金,形成“长尾效应”;第五,推动传统金融机构改革。尽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美国小额贷款平台QuickBooks Financing的主管杰夫•考夫曼告诉本报记者,虽然传统银行在小额贷款业务方面已做得十分成熟,民众因其风险小、信誉度高,且能提供便捷的融资咨询服务而更加信赖传统银行,但他依然看好互联网融资平台的前景。
互联网这一伟大的技术引发的金融创新革命,才刚刚开始。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人民日报驻美国记者陈丽丹、驻日本记者刘军国、驻英国记者李应齐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