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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魏鹏举:切合人民利益 激发文化活力(文论天地)
发布时间:2013-11-05 来源:《人民日报》(2013年11月05日14 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正视文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富有效率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是文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即日起,我们将陆续刊发相关专家学者文章,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文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言献策,以期助力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编 者

文化体制改革是我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在文化领域着力推进的重大制度性变革,是改变我国长期以来文化生产力落后状况、满足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和多样性文化需求、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文化越来越成为人民幸福、社会进步、国家富强的核心要素,文化体制改革的转型深化,不仅关系到文化发展的成效,也关乎经济的转型升级,关乎民心的聚散与国力的兴衰。

文化体制分类推进的改革思路符合我国当代文化建设的逻辑,但客观上带来了文化发展理念的模糊,文化主体定位的困惑以及文化行政管理的困难

最初,文化体制改革是按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进行的,主要任务是破解计划体制下文化领域的管办不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问题。鉴于文化具有显著的意识形态性和公共性,按照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文化体制分类推进的改革思路逐步确立。通过改革,计划体制的文化事业向三个方面转变:一块是公共文化部分,一块是文化产业部分,还有一块是交叉的经营性文化事业部分。经过不懈的努力,目前,分类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

分类改革符合我国当代文化建设的逻辑,但客观上带来了文化发展理念的模糊,文化主体定位的困惑以及文化行政管理的困难。这个问题在广播电视领域最有代表性,典型的症候就是娱乐化与“限娱令”的反复博弈。我国的电视业是典型的文化体制改革“第三部门”,即公共性与产业性交叉的企业化运营的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自然追求经济收益最大化;事业单位管理,当然要求社会效益第一位。作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中性的娱乐类节目往往成为电视业竞争的最优选择。在当前的体制形态下,电视运营主体既没有通过大规模产业扩张做大做强的发展空间,也没有被兼并或淘汰的危险,赚取短期利益,谋求安全发展,因而成为电视部门的普遍追求。在这种博弈状态下,管理部门越是加强管理,电视台就越忌惮内容创新,越容易造成低水平发展的“产能过剩”,越趋于“娱乐化”,也就是现在这种“越限越娱”的怪现象。可以与电视行业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相比照的是出版行业的“企业单位事业化管理”,对于满足现状的企业来说,这种双轨制是左右逢源,既可得市场之利也可享事业之益,但对于那些谋求壮大的企业来讲,这种双轨制却是左右逢“渊”,造成行业运营的进退失据。如果再不深化体制改革,文化创新活力无法充分释放,文化生产力被抑制,人民的文化诉求得不到满足,文化强国建设的国家战略目标也就很难真正实现。

在新的文化发展战略期,文化体制改革必须牢牢树立人民性的理念宗旨,从分类推进的外延式改革向理念导向的内涵式改革转型

面对这样的改革发展困境,在新的发展阶段,文化体制改革需要从过渡性的机制性调整转向服务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实质性改革,从分类推进的外延式改革向理念导向的内涵式改革转型。没有理念的改革只是工具性的革新,没有理念的改革是缺乏灵魂和方向的改革。下一步内涵式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以文化强国战略为指导,以文化创新发展为动力,在巩固文化分类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文化理念明确、机制精简高效、依法规范有序的文化行政体制改革。

内涵式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要有清晰明确的文化发展理念。改革就是攻坚克难,不仅需要勇气和智慧,更需要正确信念的引导。当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及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尤其需要信念的力量。在新的文化发展战略期,文化体制改革必须牢牢树立人民性的理念宗旨,促进实质性变革。从延安文艺座谈会以来,人民性就始终是我党文化政策的基础和核心。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及之前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也都将人民性确立为当下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基本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8·19”讲话中明确指出,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确立了人民性这个内涵式文化改革发展的航标,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与难题也就有了解决的依据和方向,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也就有了不竭的动力和源泉。

文化的人民性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内涵:文化建设为了人民,文化建设依靠人民,文化建设要让人民满意,文化建设要团结和振奋人民为实现中国梦协力奋斗。将人民性的文化思想理念贯穿文化体制改革的始终,克服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克服文化行政机制的本位利益,以人民文化权益和国家文化利益为重,推动文化改革发展走向最终的成功。

内涵式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形成精简高效的大文化管理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整合行政资源,简化行政审批

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真正转变。在下一步的改革中,行政权力要退出更多可经营性文化行业,打破文化稀缺资源的部门垄断,使文化行政管理机构获得公信力,真正具有文化战略指导的高度。其中一个关键的任务就是切实推进广播电视业的转企改制,尽快实现传媒间的数字融合,推动我国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创新活力和发展能力。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即使是公共产品,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或市场化提供来实现,这样做往往效率更高,效果更好。而且文化行政部门只有从办文化的利益本位中解放出来,才能真正坚持文化为民的理念,实现做细做精做好管文化的职能。

从条块分割向统筹指导真正转变。通过深化改革,坚决打破文化建设中的行政本位主义障碍,逐步建构完善大文化行政管理格局,使文化行政管理机构真正具有总体文化发展的战略统筹能力。关键的任务是继续推进大部制改革,逐步消弭文艺、出版、广电、网络等条块分割的旧制区隔,破除行政壁垒和威权垄断,从管控型文化行政向服务性文化行政转变。从国家战略高度制定现代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投融资体系和文化产品监管机制,实现文化资源资产的优化整合,做大做强全产业链的文化企业,满足人民的多样性文化精神需求,扩大文化内需,发挥文化创意的融合与辐射作用,带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从运营审批向内容监管真正转变。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开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开放包容的格局,培育和激励全社会的文化创新活力,以统一透明的内容监管代替微观具体的运营审批。关键是建立合理的内容评价体系和监管机制。文化的意识形态性是内容的价值倾向问题,所以从意识形态的管理角度看,关键是要加强内容监管,可以放开载体和渠道的行政管控。从文化产业的角度来看,内容也是文化产业的核心价值,内容监管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内涵式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是建构依法规范有序的文化管理模式,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保障

“人民”是一个群体性概念,现实地看,“人民”的文化权益其实是虚拟的。而每一个企业、组织或政府部门的权益相对是具体和明确的。要保障人民性的文化理念,就必须建章立制,依法规范进行文化管理,这是理念引领的内涵式文化体制改革能够顺利实施的制度保障。

认真研究和开展文化立法工作,让文化建设与改革也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在下一步的改革中,重点要修订完善《著作权法》、制定出台文化产业振兴法等文化领域的综合性立法,积极推动出版、电影等文化领域的行业性立法工作。

加强国有文化企业管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完善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要改善和创新财税政策,开发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红利。破除现有条块规制,大力推动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培育大型国有骨干文化企业。

研究制定长期性普惠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对于各类非公文化企业的发展形成制度性激励与保护。鼓励和保障各类文化主体,积极发挥全社会的文化参与热情,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捐赠文化,合理发展各类社会非营利文化组织。

总之,切合人民利益的文化改革,才能真正激活人民的文化创造活力,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的认同与支持,这也才是文化强国的真正内涵。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