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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魏鹏举:文化企业谁会成为创业板第一股?
发布时间:2009-06-16 来源:北京商报

十年磨剑,创业板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各路资本摩拳擦掌、严正以待的过程中,极具融资需求、又备受利好政策支持的文化创意企业能在创业板占住几席呢?近来舆论盛传的多家企业又有谁能真正“登科”?

出版业将成创业板第一股?

“在创业板上有突破的可能还是出版类企业。”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的观点不同于此前媒体的诸多猜测,他认为,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力加大以后,原来许多事业型的出版单位从今年到2010年前都要转制为企业。“作为传统行业,出版业是整个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中资产质量最好的类型,出版业酝酿改制多年,有些已经在主板上市了。在主板上市条件不成熟、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就有可能选择在创业板上市。而且从政策面来看,也能获得支持。这对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具有示范效应。”

魏鹏举表示,出版社有房产等丰厚“家底”,更关键的是从原有体制内带来一些垄断性资源,如书号等。即使转企,这方面的优势也依然会延续。投资机构愿意选择出版行业,原因是出版业资产总量值得关注,另外,在国有资产重组的过程中,资本看重转变中得到的“折扣”。

谈及最有可能冲击创业板的出版企业,据魏鹏举分析,地方出版社可能性会更大。从中国传媒业发展来看,南方的出版集团发展是走在前列的。它们市场化的意识更强,相对受到传统文化制约更小;另外,区域政府的积极性较高,地方在整合资源方面迈的步子很大。一个出版业跨区域资本运作、整合的成功例子是,原辽宁出版集团现在更名为北方传媒。

在北京,虽然出版业的整合力度不如地方,但也有企业一直致力于上市。如中国出版集团拥有非常优质的资产,包括像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下属企业,也拥有良好的无形资产。在其上市计划中有过两次调整,一次是希望通过数字出版来整合上市,即通过增量上市,推动了很久,但最后计划被搁置;现在的想法是把荣宝斋剥离出来,单独上市。

影视业企业谨慎观望

魏鹏举认为,文化创意产业企业中,像天涯社区、电影产业、动画等企业或领域的核心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所以如果它们能上市,在创业板上初步规定的50席位中占有位置,则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然而,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的要求,可能会造成创业板投资者知情权与企业版权之间的矛盾。魏鹏举肯定了这一说法,“上市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考验这个行业是否成熟,对电影业来说,市场化发展相对其他行业还是比较滞后。所以在上市过程中,很多问题会导致民营电影业很难符合上市的要求。就像信息公布、财务状况等。演艺界的定价本身就是行业秘密,包括导演、演员薪酬,长期以来都是处于隐秘状态运作的,没有统一的薪酬标准。一旦上市,这些内容都要公开,这个可能会比较困难。另外的问题是,以往一些资金是用于创作,另一部分资金还有其他使用目的,也会造成困难”。

因此,他坦言,“当真正面临上市的诸多问题时,他们有可能选择暂时不上市或谨慎上市。问题是,经营受到的约束就更多,经营的灵活性也会受到影响。同时风险也很大,上市就意味着别人能通过收购的方式获得你的公司,在市场运作方面,从拥有公司的人来讲,也有一定风险”。

警惕“劣币驱逐良币”

“纵观整个文化创意产业行业规范还不健全,真正有条件的企业有可能会观望。上市本身是把双刃剑,第一个吃螃蟹的既有可能带来良好的广告效应,也有可能成为众矢之的。”魏鹏举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配套的中介机构、评估机构、鉴价机构都还没有完善,文化产业市场成熟度远远不够,盈利模式并未廓清。尽管政府在市场层面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但实际上在内容市场化增值和运作方面,政策还是非常谨慎。为避免上市以后企业运作和行业长期形成的潜规则形成冲突,比较稳健的企业也许甚为低调。

但肯定有投机资本希望通过这个机会进入市场,包括很多鉴保机构,就是在包装和上市担保中盈利,很多都在跃跃欲试,也许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因此,魏鹏举呼吁资质良好的企业积极上市,开个好头,将有利于文化创意企业下一步的上市融资,如果大量有资格的文化企业都愿意上市的话,投机资本通过包装上市套利的现象空间将很小。投资人看到信心,市场将愈加规范。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