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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魏鹏举:文化创意企业冲击创业板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9-11-25 来源:北京商报

9月11日,从149家创业板拟发行企业中筛选出的40余家公司最终进入初审会。预计本周,创业板第一批挂牌公司即可进入预披露时间。虽然从行业分布看,文化教育传媒仅占149家企业的2%,但毕竟“创业板给文化类企业开了一扇融资的窗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一语道出了创业板对于文化创意企业的意义,十年磨一剑的创业板将和备受政策利好的文化创意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登陆创业板,文化创意企业准备好了吗?

7月22日,国务院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一时间,文化企业将现上市高峰的判断不绝于耳。在利好政策释放出强烈信号的同时,众多文化企业和各路资本开始摩拳擦掌、严阵以待。光线传媒、华谊兄弟……至于各地出版军团在证监会排队等待上市的消息更是满天飞舞。尽管文化行业内的整体上市目前还处于试水阶段,但这毕竟代表着未来发展的大方向。30多年前,谁又能相信纳斯达克将托起微软、英特尔这样的行业巨人呢?

人们有理由相信,文化创意企业将利用创业板在资本市场获得更多机会。从产业发展角度看,文化产业肩负着产业结构升级的重任,也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的必然。据国际标准计算,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中国居民的文化支出总量应达4万亿元。而目前我国居民文化支出总量不到8000亿元,国内居民文化消费市场潜力之大可见一斑。文化产业需要借助资本杠杆进行规模倍增,利用资本纽带做大做强;从资本市场看,投资人的资金也需要寻找朝阳产业的投资出口。因此,在文化体制改革彻底破除非市场化的关卡后,文化与资本的结合必将成为大势所趋。

从融资需求看,文化创意企业几乎是中小企业中嗷嗷待哺的一类。中国为什么要推出创业板?仅仅是完善资本市场的架构吗?其实其核心理念就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国的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民营资本,自然人股东和民间资本非常多。发展不确定性强、经营风险可控性差、在产业结构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固定资产有限、担保机构不愿担保……这些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难题在文化行业中表现更为突出。“创意”属于无形资产,很难估价。引入风险投资,借势社会资本,让市场化的投融资主体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才是关键。创业板将为投资机构提供良好的退出机制,文化企业有望成为投资机构眼中的“香饽饽”。

然而,在创业板排队的149家公司募资总额仅为336亿元,即使成功挂牌上市,也并非就是搬回了“金山”。而能够成功晋级创业板的中小企业更是行业中的佼佼者,从全国数千万个中小企业中挤进创业板上市,可谓万里挑一。从上市规则来看,我国创业板与国外市场的主要区别是门槛比较高。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目前中国的文化企业多数处于成长期,企业规模较小,能达到这种上市条件的并不多见。更为关键的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配套的中介机构、评估机构都还没有完善,文化产业市场成熟度远远不够,盈利模式并未廓清。尽管政府在市场层面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但实际上在内容市场化增值和运作方面,政策还是非常谨慎。登陆创业板,文化创意企业任重道远!

专家解读

文创企业上市行业规范待完善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 魏鹏举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认为,文化创意企业中,像电影、动画等企业的核心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所以,如果它们能上市,在创业板上初步规定的席位中占有位置,则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然而,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的要求,可能会造成创业板投资者知情权与企业版权之间的矛盾。魏鹏举肯定了这一说法,“上市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考验这个行业是否成熟。对电影业来说,市场化发展相对其他行业还是比较滞后。所以,在上市过程中,很多问题会导致民营电影业较合上市的要求,信息公布、财务状况等。演艺界的定价本身就是行业秘密,包括导演、演员薪酬,长期以来都是处于隐秘状态运作的,没有统一的薪酬标准。一旦上市,这些内容如要公开,可能会比较困难。另外的问题是,以往一些资金是用于创作,另一部分资金还有其他使用目的,也会造成困扰”。

因此,他坦言,“当真正面临上市的诸多问题时,他们有可能选择暂时不上市或谨慎上市。问题是,经营受到的约束就更多,经营的灵活性也会受到影响。同时,风险也很大,上市就意味着别人能通过收购的方式获得你的公司;在市场运作方面,对公司持有者来讲,也有一定风险”。

“纵观整个文化创意产业行业规范还不健全,真正有条件的企业有可能会观望。上市本身是把双刃剑,第一个吃螃蟹的既有可能带来良好的广告效应,也有可能成为众矢之的。”魏鹏举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配套的中介机构、评估机构、鉴价机构都还没有完善,文化产业市场成熟度远远不够,盈利模式并未廓清。尽管政府在市场层面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但实际上在市场化增值和运作方面,政策还是非常谨慎。为避免上市以后企业运作和行业长期形成的潜规则形成冲突,比较稳健的企业也许甚为低调。

但肯定有投机资本希望通过这个机会进入市场,包括很多保鉴机构,就是在包装和上市担保中盈利,很多都在跃跃欲试,也许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因此,魏鹏举呼吁资质良好的企业积极上市,开个好头,将有利于文化创意企业下一步的上市融资。如果大量有资格的文化企业都愿意上市的话,投机资本通过包装上市套利的空间将很小。让投资人看到信心,市场将愈加规范。

创业板将给股市注入强心剂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刘纪鹏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刘纪鹏认为,开通创业板,尽管可能会导致人们认为这是市场扩容的信号,对当前扩大内需,提振股市存在一定的投资者信心缺失的风险。但是,这个风险,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对创业板特点宣传的到位和政策措施的得当来化解。

首先,从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来看,现在需要创业板新题材的注入来激活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带来新的增量资金,这应该说不是利空。其次,建立创业板,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我国已经探讨了10年,资本市场不可能永远这样停滞下去。打不开创业板这个当前束缚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瓶颈,后边的场外报价系统都将被堵塞。因此,从我国资本市场整体发展看,不开通创业板的风险更大。通过挂牌50家中小企业,盘活我国以创业投资、证券投资为主要形式的民间资金,对更多中小企业的再融资、往股市中引入新的增量资金,甚至有可能是给我国困难中的股市注入一剂强心针。当前,无论监管者还是投资人,普遍把开通创业板和重启IPO当做两回事,双重压力,甚至在讨论是先重启IPO还是先开通创业板。

他认为,如果把两者分开,是两个利空;把两者合一,就是一个利好。所以,解决的办法就是把这两者统一起来,即明确重启IPO和开通创业板是一回事,上半年IPO就紧紧围绕着深交所创业板的开通来进行,而上交所大盘股IPO的重启,只有当投资人的信心逐步恢复起来的时候才能去考虑,给投资者一颗定心丸。而在深交所实现二者的统一,是完全可能的。当然,创业板的开通要贯彻从少到多,IPO的重启要贯彻从小到大的指导思想。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逐步摸索,留有余地;让投资人真正感觉到,开通一个,利空就化解一个。

创业板当前机遇与风险同在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文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喻文益

“文化企业创业板上市,好比一位普通市民与明星的角色转换。”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文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喻文益对创业板做出了形象的比喻。文化创意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推出创业板将使企业融资多一个平台,促进资金供给,扩大其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的关注力度。但上市融资不是资本市场惟一的融资途径。有许多经营性的文化事业单位,虽然并没有完全产业化,但是经营效益非常好,例如中央电视台、各省的有线电视台和出版集团。这样的企业资产雄厚、盈利模式清晰、市场稳定,如果将其优质资产剥离出来上市,完全符合上市的要求。但是,创业板不会都向这些企业开放。另外,有些文化企业是为了上市而上市,且上市融资后不知道该怎么投资;相反,随着资产规模扩大,业绩跟不上。如果总体市场确定,上市企业增多,会导致企业平均业绩下降。目前,经营性的文化事业单位及优质资产并没有投入到市场。

未来3年将有百家文化企业上市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齐勇锋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齐勇锋表示,上市前,文化创意企业的资产评估是一大难题,因为对于文化创意企业的声誉、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等问题,评估公司还不太懂行,还处在探索阶段。而且,文化创意企业不像制造企业,以高新技术为主,它以无形资产为主,怎么评估无形资产,两者太不一样了。

上市分两段,申请上,文化创意企业比别的企业申请难度大。因为,它的核心是创意人才,是人力资源。在股份改造上,建议企业经营者、高层管理人员、创意人才尽量持股,上市以后利益可以捆绑在一起,有助于企业稳健发展。

上市后要高速发展,要募集资金,要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同时进行结构调整,推出新产品。文化产业要实现结构调整,要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企业组织结构。

齐勇锋表示,未来3年内估计会有100家文化企业上市。上市可以改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脱离资本市场的现状,把文化企业放入金融体系中,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可以放大文化财富效应。随着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外资的文化企业也可以在中国上市,目前,上海已经出现了“国际板”。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