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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高校知识产权事关国家创新
发布时间:2008-09-1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从战略高度重视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把制订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建设创新型大学的重要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发挥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

高校知识产权事关国家创新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世界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知识经济的浪潮席卷全球,围绕资源、市场、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面对国内国际新形势,我国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基于知识产权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今年4月9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笔者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均为我国高等教育创造了新的发展契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创新型大学支撑国家创新体系

在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庄严宣布要用15年的时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之路,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奋斗目标。高等教育在国家创新体系和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设创新型国家离不开高等教育的创新和发展,而要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则要适应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批创新型大学。建设创新型大学是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和切入点。

目前,我国虽然是一个经济大国,但还不是一个经济强国,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创新能力薄弱。因此,要加快教育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大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特别是一批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我国加速科技创新、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需要”,这明确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贯彻“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原则,“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具体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思路和政策导向,即“立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发展,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金和物质要素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带动转变”。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方面,突出了研究型大学在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中的作用,提出“建设若干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的目标。

上述内容蕴含着浓郁的创新精神,启迪和呼唤着我国创新型大学的诞生。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我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大力加强科研与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按照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部署和要求,构筑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推出更多具有原始创新的自主知识产权,努力建设成为创新型大学。

知识产权应纳入高校发展战略

大学是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重要阵地。创新型大学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外学者提出的新理念,是应对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竞争的需要,也是我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的发展方向。创新型大学是一种建立在创新基础上的新的大学组织形式和高等教育模式,是研究型大学的延伸和最新发展,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与一般研究型大学的最大区别在于,创新型大学将创新作为学校的核心理念和核心竞争力,突出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始性自主创新,从而服务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曾深刻地指出,当今世界,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权利人利益,不仅是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自主创新的需要,也是树立国际信用、开展国际合作的需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政策和措施。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形成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高等院校也必须相应落实和启动知识产权战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应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战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高等学校管理、特别是科研管理的全过程,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地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创新型大学要鼓励和引导开展原始创新,更需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大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进一步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大学的一项关键工作。

知识产权对于建设创新型大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第一,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存量、研发能力和实施转化状况,是衡量高校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创新型大学创新水平的重要指标。第二,知识产权是高校投入产出的重要指标之一,能够体现创新型大学对社会的贡献,也有利于创新型大学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第三,以发明专利为核心代表的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在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中具有“跑马圈地”的功能,有助于创新型大学抢占学术制高点和主动权。第四,通过知识产权运营和实施,高校和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能够获得经济回报,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和科技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动。第五,知识产权的拥有和运用能力,是决定创新型大学在国家创新体系地位的重要因素。

因此,建设创新型大学,应当积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学校的发展战略和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与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保护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内在动力机制和创新激励作用,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市场化和产业化。

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制度法律并重

近年来,尽管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专利申请量呈上升趋势,商标注册也开始得到重视,专利和商标的实施与转让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在一些高校得到了规范,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目前,国内部分高校也开始探索制订知识产权战略,建立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模式。如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率先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专利保护和合同管理为重点,逐步对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全面的管理,在理顺产权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技术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发达国家高校相比,对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纲要的要求,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仍有较大差距。

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措施不力、知识产权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且普遍。据人民日报2005年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面临较多问题:一是组织层面上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18.1%的高校无专利管理机构,也无专人管理;二是机制和制度不健全、保护措施不得力、管理工作不规范依然严重,仍有10%的高校没有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三是知识产权申请极少、转化实施不到位等主要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75%的高校申请专利很少或者空白,77.2%的高校专利被束之高阁;四是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仍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大约有30%成果流失,其中40%被外单位窃取。

为建设创新性大学,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战略高度上重视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学校各级领导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特别是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建设创新型大学的重要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发挥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

我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制订才刚刚起步,还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需要研究和探索。建设创新型大学必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政策精神,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形成鼓励创造、加强保护和开展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培育和形成创新型大学特有的创新型校园文化。

建设创新型大学,还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借鉴和吸收国外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先进经验。美国大学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走在世界的前列,如斯坦福大学的技术授权办公室(OTL)从1970年到2000年累计创造专利许可收入4.54亿美元。加州理工学院2001年取得发明专利160件,年内就签订专利许可合同50多件,通过出售专利许可证创办公司60家。这些都是知识产权运营的成功典范,值得我们在建设创新型大学过程中学习和参考。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