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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李文斌 :理性看待房价走势
发布时间:2008-09-17 来源:光明日报

李文斌:1970年出生于山东,2003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城市与房地产系不动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记者:去年房地产市场泡沫涌现,房价“日新月异”;今年房地产市场却持续低迷,产生这一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李文斌:我国连续多年GDP增速在10%以上。高速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大量住房需求。这是房地产过热的根本原因。过去几年的经济繁荣,形成了房价上涨的乐观氛围,投资或者投机性需求推波助澜,使得房价上涨形成了泡沫。

今年开始,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公众对未来房价下跌的担心已经不仅仅反映在房价上,更反映在包括二手房和新房的成交量上,以致于投资性需求已经基本消失,而自住型的购房者也在观望,住房市场的成交量大幅度下降,部分城市的房价开始出现下跌。

记者:楼市不断出现“退房”、“断供”等负面新闻。对此我们应该如何理性看待?

李文斌:对于房价下跌的影响,我认为要辩证地看。首先,房价既然会上涨,也就会下跌,不存在只涨不跌的市场。在房地产市场出现低迷的情形下,出现“退房”、“断供”这些现象应该分别来看待。

首先,“退房”现象不必过于炒作。如果单纯地因为房价下降就要求退房,恐怕很难实现。这不符合契约精神,既得不到法律支持,也甚至很难得到舆论的支持。当然,如果属于开发商欺诈或者质量问题,则另当别论。退地问题和退房问题有些相似,只是主体不同,退地的主体是开发商。这两个问题都应该放在法律框架下解决。

“断供”现象是需要特别小心的。如果房价下跌幅度不是很大(例如在20%以内),这个问题可能也仅属于个别现象;但如果房价大幅度下跌(例如超过30%),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拖欠房贷现象,将危及到银行的资金安全。从当前情况来说,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防止房地产价格出现深度回调的情况。应该指出的是,对极少数投机楼市者,在楼市低迷情况下,企图以“断供”方式“捆绑”银行,我们应该以法律手段加以规范。

地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土地出让收益是地方经济的一个重要财政来源。楼市低迷,可能会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对国民经济会有负面影响。同时房地产还是一个下游产业,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对建筑材料、建筑施工等行业都会产生影响。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国经济今年发展速度放缓,是在去年高位运行背景下的回落,而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出现根本性的变化。从长远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住房刚性的消费性需求的旺盛态势,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

记者:如何通过推进基础制度建设来改善当前房地产市场不稳定的现象?

李文斌: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制度上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从稳定市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一是建立一套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应体制。二是建立一套科学、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制度。界定公共信息和私人信息,将公共信息及时公开。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