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社会进步都不可避免地要付出代价,这些代价既包括社会与人自身的,也包括自然和环境的。社会进步过程的环境与社会关系是复杂而具体的。缓解环境问题,遏制环境状况的持续恶化,主动权在人类自身。
●环境质量实则是一种公共物品,单靠市场机制是难以保障这种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的。应该注意必要的机制创新,吸引、促进相关方面,包括企业、社团与公众,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以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
3月19日,为进一步学习和贯彻两会精神,中央财经大学组织该校财经研究所、证券税收研究所、社会发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的十多位知名学者,就行政体制改革、宏观调控影响、证券市场走向、建设生态文明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研讨会上,来自该校社会发展学院的杨敏教授指出,社会是在自然载体与人文载体相互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结构系统;近年来我国环境衰退的趋势非常严峻,并影响到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因此,应积极探索环境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机制。
人类社会关系的二重性
杨敏说,人类社会离开自然载体与人文载体的交互作用不可能存在。也可以说,社会是在这两大载体相互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结构系统。特别是现代社会的变迁和发展,是这两大载体交互作用的产物。这就形成了社会关系的两个侧面,即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人与人文环境之间的关系,这体现了社会关系的二重性。
迄今为止,任何社会进步都不可避免地要付出代价,这些代价既包括社会与人自身的,也包括自然和环境的。社会进步过程的环境与社会关系是复杂而具体的。在西方社会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两种极端倾向:一种倾向是忽略环境与社会关系,把社会学看作只是研究社会现象的科学,忽视了环境因素对于社会现象的影响;另一种倾向则是过分强调环境因素对于社会的影响,比如说环境决定论。这两种倾向实际上都不利于正确理解环境与社会的适当关系,甚至也不利于理解社会运行与发展的规律,皆不可行。
从社会运行的角度看,一方面,特定的环境状况是社会运行的基础条件,没有这样的条件就谈不上社会系统的运行与发展,更别说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类社会的价值观、社会组织与制度安排,以及人类的行为模式等都对环境系统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既可能加剧环境衰退,也可能促进环境治理,关键在于人类社会的适当调整。
中国环境衰退趋势明显
杨敏指出,当前我国环境衰退的趋势非常严峻,这种衰退已影响到了我国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例如,在资源状况方面,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41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淡水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分别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1%和4.5%。45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近年来,随着经济加速增长,国内资源不能满足需要,石油、矿产等重要资源进口越来越多,对国外市场依赖程度越来越大。预测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需求量仍将超过30亿吨标准煤,石油缺口将达到2.5亿吨,天然气缺口800亿立方米,石油的56%、天然气的40%都需要靠进口,实际情况可能还要严重;我国煤炭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煤炭的开发、运输和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
在环境污染方面,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据统计,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是发达国家的8~10倍,二氧化硫的排放超过环境容量的66%左右,导致1/3的国土面积受到酸雨影响,1/5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我国水污染物的排放比水自净能力的量多出82%,许多城市的河流都成了臭水,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有水皆污”的局面。此外,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有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快速减少。
环境质量的衰退和环境系统的功能失调,不仅从社会系统外部日益威胁到社会良性运行的物质基础,而且引发了社会系统内部的摩擦和冲突。有关资料表明,近10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群众来信或上访的数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也会对社会和谐构成现实的威胁。
杨敏说,反观环境—社会关系的社会层面,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中国协调环境与社会关系的种种努力还非常不足,对于环境状况的恶化还缺乏必要的、有效的应对举措。事实上,缓解环境问题,遏制环境状况的持续恶化,主动权在人类自身。我们必须通过促进一系列的社会运行机制的调整和变革,充分发挥人和社会的自主性,来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境—社会关系的协调。
推动环境与社会关系良性互动
杨敏认为,我国环境衰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环境成本过于外部化。比如说,对于环境资源的使用没有支付必要的价格,过于廉价地使用资源而不注意生态补偿和恢复;在生产与生活过程中,不重视污染的治理,随意排放污染物。这些举措使得一些人在获得环境好处的同时,把环境保护的成本推给了社会、留给了未来,从而加剧了环境衰退。为此,应当进一步完善一些具体制度,努力推动有关主体,尤其是各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将环境成本内部化,纳入到企业生产的成本中。要坚决防止出现所谓“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
环境质量实则是一种公共物品,单靠市场机制是难以保障这种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的。杨敏指出,必须强调政府在提供这种公共物品方面的作用。没有政府的有力投入、组织与监管,是难以改善的。当然,在扩大环保投入方面,也应该注意必要的机制创新,努力吸引、促进各个相关方面,包括企业、社团与公众,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以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
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公众的环境意识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很多学者的研究表明,不适当的价值观念,导致不适当的社会行为,从而造成环境破坏,这是环境衰退的重要原因和机制。杨敏说,加强环境宣传和教育则是促进公众价值观念转变的重要途径。
此外,杨敏呼吁应进一步倡导环境保护的公益机制,促使个人放弃自己已有的或既成事实的收益权利,来实现某种公共的收益目标或他人的利益。公益性行动通常是经过组织和设计的集体性行动,公益性行动的目标和结果是促进和实现公共利益。保护公共资源和共同生存的生态环境,对所有共同体的成员来说,都会得到一定的收益,尤其是长远的利益。但是,正是由于资源保护行动的收益是一种集体的收益,而且是一种长远利益,通常情况下这些利益并不一定被所有成员认识到,这就需要相关组织的公益行动来促进这种公共的利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