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和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经营风险较大,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企业生存备受挑战,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突出,形成严重的制约。
新三板市场经过6年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通过直接融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可行路径,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取得了一定实效,正在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主阵地。
一是拓宽了资本市场服务覆盖面,解决了中小微企业及初创阶段企业对接资本“有和无”的问题。截至2018年末,新三板挂牌公司10691家,民营企业占比93%,中小微企业占比94%;在沪深及新三板所有上市挂牌公司中,新三板服务了资本市场82%的民营企业和92%的中小微企业。
二是建立了契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融资机制,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截至2018年末,共有619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累计实现股权融资4691.85亿元,融资覆盖面57.96%。一大批处于研发阶段和亏损阶段的挂牌企业、尤其是新经济企业也顺利完成融资,实现规模扩张、产能升级。
三是建立持续信息披露和规范治理机制,上万家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实现规范化、透明化和连续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显著提升。挂牌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期披露比例历年以来均在95%以上,超过4000家公司在挂牌后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
随着新三板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市场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相应的制度性供给没有跟上,尤其是过高的投资者门槛限制了市场流动性,导致市场低迷、定价功能丧失、融资功能萎缩。2018年新三板市场成交活跃度下降,全年日均成交金额3.65亿元,同比减少60.79%;有成交股票数量日均仅611只,占比5.43%;平均每天7911只可交易股票不存在有效订单;投资者参与意愿下降,持股的合格投资者仅10.42万户,日均参与申报的投资者仅约3600名;2018年全年市场仅完成融资1402次,实现融资金额604.42亿元,同比下降了54.77%。在此情况下,优质挂牌企业流失加速,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缺乏获得感。
因此,应针对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匮乏的症结,尽快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丰富投资者类型,引入市场“活水”,加快推出针对优质企业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和服务,畅通转板机制。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降低投资者门槛,向市场引入新资金。建议新三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调至100万元,与私募基金准入条件保持一致;对于优质企业,新设精选层投资者标准50万元,与科创板保持一致。
二是丰富投资者类型,扩大投资者队伍。建议进一步研究并推动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QFII、RQFII、养老金产品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市场,丰富机构投资者类型。
三是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的要求,建立各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机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市场挂牌企业转板到新三板,支持成熟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至交易所市场。
四是分解IPO申请排队压力,把具有一定条件的拟IPO企业和暂时没有过会企业进行分流,先行挂牌新三板实现规范运作,条件成熟后优先转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