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金融等2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的通知名单》(学位【2016】12号),我校9位教授获聘担任8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其中史建平、李俊生、郝演苏等3位教授分别获聘担任全国金融、资产评估、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俊勇、唐宜红、刘扬、樊勇、马海涛、李晓林、史建平等7位教授分别获聘担任全国会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保险、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此外,因全国资产评估、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于我校,马海涛、李晓林等2位教授分别兼任全国资产评估、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李小荣副教授获聘担任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非委员副秘书长。目前,除新获聘的9位教授外,我校赵丽芬教授于2013年获聘担任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制定培养方案,组织编写教学大纲、教材、案例等,制定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办法,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组织师资培训,开展专门研究,加强培养单位与实际部门联系,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保证培养质量,推动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顺利发展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我校研究生院于2016年3月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请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的通知》(学位办【2016】5号)要求,组织开展了我校11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推荐人选的遴选和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