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法学院在沙河校区学院七号楼115报告厅举办“国家宪法日五人谈”专题讲座,拉开了法学院“行知宪法,法正民安”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帷幕。本次讲座由陈飞副教授、李伟副教授、白斌副教授,赵真博士主讲,于文豪副教授主持。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岩、团总支书记程曦、2015级辅导员袁晖及2014级本科生和部分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陈飞副教授以1999年齐玉玲案与2009年罗彩霞案为切入点,引出姓名权与受教育权的问题,贴近生活的案例引起同学们的兴趣。围绕着民事权利与社会救济的主题,陈飞副教授提出了国有企业的利益是否等同于国家利益、国家是否应该将自由决策的权利交还给个人、宪法权利如果直接在民事诉讼中援引会存在什么重大缺陷等问题。 李伟副教授发表了对法学行业未来制度的设想,表达了对身为未来法律人的在场同学们的美好期许与要求。 白斌副教授发表了对宪法发展的看法。他提出,爱的反义词不是恨,而是漠不关心;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在正义面前,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这些观点引起同学们的深思。白斌副教授还针对目前的司法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告诫同学们不要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呼吁法科生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赵真博士以两个幽默笑话开场,围绕着宪法与民主的关系、宪法的宗旨、宪法是一种承诺等三个主题,进行了逻辑清晰、有理有据的分析,引导同学们思考宪法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讲座最后进入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发言,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问题。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学院举办“国家宪法日五人谈”专题讲座,有利于同学们增强对国家宪法日的精神领悟,推进学院文化建设,提高同学们的法学专业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