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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院举办中荷学术周主题交流活动
发布时间:2015-11-23 来源:财政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深入学习“十三五”规划草案、推进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与完善地方税体系研究”的研究工作,11月16日上午,我校财政学院与荷兰莱顿大学系列学术周交流活动第一次研讨会在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606室召开。本次研讨会由财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白彦锋主持,来自荷兰莱顿大学的KoenCaminada、KeesGoudswaard、Olaf van Vliet等三位教授、我校李俊生副校长以及来自财政学院的肖鹏老师、任强老师、李升老师等数十位老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进行演讲。财政学院硕、博士生认真聆听了各位老师的精彩发言。

研讨会上,李俊生教授做了题为“国际化的税收趋势及中国的税制改革问题”的演讲。他指出当前国际税收趋势由单一税制向着多元化的复合税制和轻税负方向发展,直接税税负减轻以刺激经济发展,税收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直接税的比重上升、间接税的比重下降。面对经济全球化、数字化经济、包容性增长等挑战,我国税制改革的关键问题在于建立法制、中性、管理现代化的现代税收体系。加强税收立法;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全面中性的增值税制度等。

李俊生教授演讲

随后,来自荷兰莱顿大学的Kees Goudswaard 教授从卢森堡收入研究数据库中选取了36个国家的数据,通过对这些国家在不同年份的初始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不平等程度、税收和转移支付的再分配效应以及基尼系数进行分析,他指出大多数国家的贫富差距在逐渐加大。这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会产生不良的影响,社保体系尤其是养老金对调节收入不公平程度作用较大,而税收的效果则不太明显,一个国家想达到何种效果关键取决于该国的政治抉择。

Kees Goudswaard 教授做主题演讲

来自荷兰莱顿大学的Koen Caminada教授研究了OECD国家的GDP组成情况,他发现中荷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的贡献程度,所以他关注收入和财富不平等的趋势,试图通过对富裕群体征税的问题研究来解释原因。首先他发现全球收入增长集中在前1%这种观点可能是错误的;其次他通过荷兰的数据发现私人财富分配不均,他认为养老金可以缓解这种不公平。荷兰作为一个规模不大的发达国家,其总体财富不平等问题是比较小的。最后他谈到税收的功能和税制改革,他认为最优税制结构取决于社会对不平等的厌恶程度、劳动力供给弹性、收入的人口密度,所以,他认为在现实中,税制改革建议易受政治的影响、尤其是当观察到那些从税制改革中受到损失的人的不满,然而从税制改革中获益的人同样并不心怀感激,这会导致税收扭曲。

Koen Caminada教授做主题演讲

来自税务学院的何杨副教授就税收信息交换能否减少国际税收侵蚀问题做了发言,她指出:逃税者把自己的证券投资组合从和投资管辖者签订税收情报交换协定的国家转移到没有签订协定的国家。同时,逃税者也倾向于把自己的证券投资组合转移到和投资管辖者签订DTC协定的国家;但是当投资者和被投资对象共同处在一个足够有效的多边税收协定,如:欧盟储蓄税协定中时,这种倾向则会被削弱。在此基础上,她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广泛的多边税收协定将抑制逃税者转移他们的资金;非避税天堂国签订税收协定时,应该有一些准则;当避税天堂国与非避税天堂国之间的经济水平差距足够大时,税收情报交换协定(Tax Information Exchange Agreement ,TIEA)将不再有效。

税务学院汪昊副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中国的间接税税负并没有下降,而是呈现U型,居民的承担的资本税负比劳动税负更重;尽管居民收入来源方面的税负会导致测算结果不准确,也可能会误导税收政策,但它仍然是间接税税负很重要的一部分,会直接影响间接税的增长。

财政学院的卢真老师用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为工具,分析碳税对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影响。她认为所有部门,尤其是碳密集型行业,在碳税实施后,往往会选择用低碳或者无碳产品去替代高碳含量产品。碳税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边际效应影响会随着碳税的提高而增加,但是,如果碳税的收入重新回到家庭手中,它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积极作用就会减弱。

财政学院陈颖老师指出未来国际医疗保险的改革趋势为:医疗体系的改革是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应该由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伙伴群体来推进,改革在关注最终最终目标的同时定期跟踪进展情况。面对这些情况,中国应该加强医疗合作应对长期和高发型疾病、提高长期护理的能力、关注门诊医疗问题、减少非治疗性侵略性手术环节、加强药物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等等。

财政学院的任强副教授的研究检测了资本化程度以及税收负担与公共服务的不匹配程度。他选取北京市海淀区为研究案例,用收集到的数据分析教育质量与房价之间的关系,发现小学教育是决定房价的关键因素,并且投入越不公平,这种不匹配程度越重。最后,他建议公共管理部门以宽税基征收房产税,更公平的使用公共资金,并且允许私人部门提供高水平的教育。其中首要选择就是全面征收房产税,使税收负担与公共服务之间的关系更为确定。

本次研讨会是我校学财政学院与荷兰莱顿大学学术周系列交流活动的一部分。同学们表示收获颇丰,有利于积累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为我国财政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