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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富国、徐焕东、姜爱华教授应邀参加“新发展观下政府采购改革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11-17 来源:法学院 财政学院

11月15日,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采购研究中心主办的“新发展观下政府采购改革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大学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实务和理论界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研讨会。我校法学院曹富国教授、政府管理学院徐焕东教授、财政学院姜爱华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讨分三个单元进行:政府采购改革的进展与方向、政府采购改革的宏观环境和政府采购专题研讨。围绕新发展观下的政府采购战略转型,到场嘉宾各抒己见。曹富国教授从政府采购的战略机遇期、政府采购发展制约因素以及政府采购转型措施三方面谈论主要看法,他认为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大数据分析为政府采购制度从严到宽提供了基础,政府采购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最先进的制度,应该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的构建中发挥主导作用。

徐焕东教授建议,我们应该建立大采购的概念,涵盖货物、服务、工程;涵盖需求、过程、验收;涵盖程序、结果,统一的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及统一的监管权。姜爱华教授提出,随着政府采购逐步扩展到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是“甩包袱”而需要更强的“治理能力”,基于政府采购的程序及PDCA模型,她进一步提出,政府应具有战略采购能力,并分别阐述了其应涵盖的包括预算规划、竞争营造、合同管理、绩效评估及标准化建设能力。

本次会议专家、学者讨论的话题主要有:政府采购的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问题;政府采购程序导向与结果导向;政府采购的目标;政府采购与反腐败关系问题;军事采购问题;政府采购的信息安全问题;政府采购的大数据化问题;政府采购的结构优化问题等。本次研讨会对推进我国政府采购法战略转型有积极影响。

附:曹富国教授发言要点:

第一,当前是政府采购的战略机遇期。政府不再强调依赖自给自足的方式满足需求,而是倾向从市场上获得这种满足。在采购政府的理念下,采购成为政府的核心战略职能,采购政府对供需之间的交易规则将产生巨大、深远影响,这为政府采购的理论、实践提出新的问题。

中国政府采购法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其价值正在转型,实现由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的转变;合同公开制度、大数据制度会引发政府采购法理论的转型,政府采购法由以反腐败为目标,强规制、严规制的法走向放松规制的法。政府采购向服务采购转型。

PPP作为传统采购的创新,高级、复杂的形式,会给传统政府采购法带来挑战,当前的政府采购法应考虑如何改革适应这种变化。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发展,曹富国教授倾向认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中国政府采购监管体系、集采的职能与市场规则发展的高级阶段。其认为,政府采购制度应在公共资源交易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框架中发挥作用。在对外开放,我们面临国际规则的战略转型期,我国的高铁、核电等走出去,体现我国对国际规则话语权的强烈需求。

第二,我国政府采购法在迎接战略机遇的制约。如在创新政策方面,曹富国教授以高铁为例,其认为我国高铁案例是政府促进自主创新经典的案例。但是我们现有的采购制度在不经意中压制创新。无论是资格条件、评审条件还是最低价格中标机制等方面,实际上是在压制采购。一方面我们要求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另一方面,在程序上却很难容纳创新性的思想。此外,另一个制约政府采购发展的问题是中央的政策供给与地方创新的紧张关系,当前我国地方想创新,但往往受中央政策的制约。曹富国教授认为,要以创新思想审视政府采购的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的创新友好化。

第三,我国政府采购法实现战略转型的措施。曹富国教授认为,应以公共采购法律体系来看待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诸法关系问题;有必要在中央设立统一的公共采购政策办公室,超越部门之上,有效实现与中国政府采购战略职能对接;应用足合同公开、大数据制度,推进政府采购转型;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中间发挥政府采购的引领作用。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