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由法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学生会携手承办的法治中国论坛系列讲座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沙河校区主教218室举行。本次讲座特别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生首席研究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敏远教授作为主讲,由法学院郭华教授主持,院长助理李伟副教授出席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王教授对诉讼制度改革这一问题中的重点、亮点和难点进行了解读,并就“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两种诉讼模式进行了区分,强调司法改革不仅契合“四五改革纲要”的要求,并且有利于实现现代社会所追求的刑事司法公正的目的。
王教授谈到,刑事诉讼中心的变化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涉及诉讼中谁说了算及凭什么说了算的问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都要注重权衡、效率和司法公正的有效结合;二是刑事诉讼中心的变化对诉讼方式变化的影响,要更加注重实现公正,实现实体正义;三是涉及审判重要性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对其职能变化的影响,坚持疑罪从无,实现程序正义;四是涉及刑事诉讼职权主体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刑事诉讼主体关系的全面重构;五是不仅涉及审判内容、审判方式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审判对整个刑事诉讼的辐射力的影响。
王敏远教授精彩的讲座引人深思,在问答环节中,王教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困惑给予了耐心解答,指出所谓“以侦查为中心”有其存在的社会温床,是特定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下的产物,并且改革是全方位的,随着社会进步和法治文明建设,刑事诉讼制度会更加符合社会的要求和司法公正的要求。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重要任务。王敏远教授深入浅出的讲座,为同学们解读了司法改革中“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所涉及的具体问题,以其独特的视角,启发了同学们对当下司法改革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思考,这对于培养法学院学生的法律能力,提升研究能力都有潜在的影响力。
“法治中国”论坛是法学院邀请国内外法学界以及立法、司法、行政机关权威专家学者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品牌性活动。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法学院先后邀请王亚新、史际春、许安标、郭锋等多位权威专家学者出席论坛,集中对全会《公报》和《决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法治中国论坛将继续邀请更多的法学大家走进校园,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