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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新义参加台湾大学“第四届东亚民法国际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12-04 来源:法学院

11月28日至12月1日,法学院董新义副教授应财团法人台湾民法研究基金会、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邀请,参加了“第四届东亚民法国际研讨会”。东亚民法国际研讨会轮流由韩国、中国(大陆)、日本、台湾地区主办。本届会议由财团法人台湾民法研究基金会、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和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民事法学中心主办,来自东亚地区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韩国民事法学会、日本私法学会代表团参加了本届国际研讨会。出席本次国际研讨会的大陆学者还有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王轶教授;北京大学刘凯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渠涛研究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刘保玉教授。

本届论坛共举办六场主题研讨,主题分别为“债务不履行体系之发展”、“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行为责任的保护法益”、“侵权行为责任的精神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金”、“非典型担保物权”、“特别法上的担保物权”。 每一场均由来自四个不同法域的四位教授做报告,均由台湾地区资深法官或法学家主持,之后由参会的全体教授共同进行讨论。在讨论中,董新义副教授就金融法学和民法学中的交叉问题以及金融实务中的担保物权的特殊问题同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教授进行了交流,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受到了与会教授的好评,他还向参会教授介绍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

第五届东亚民法国际研讨会将由韩国民事法研究会主办。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