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26日,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兰州举行。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甘肃政法学院和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承办。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杨景宇,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胡康生,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春生等出席会议。
我校法学院教师于文豪博士参加了年会,提交了《区域财政协同治理的立法框架》的论文,并在“青年论坛”做大会发言。于博士认为,区域财政协同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开展要以法治方式为之。区域财政协同治理要围绕政府的财政行为展开,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协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协同、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协调以及省以下各级政府的财力配置等方面。这些财政行为需要在地方税权与地方税体系、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地方预算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制框架。这一框架的建立不但有助于京津冀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也能在全国范围内为央地治理、区域治理、财政治理提供示范。
在两天的会议期间,全国各地的近百名法学界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和部分省市人大、政府立法部门的领导围绕年会主题“我国立法制度与实践”进行研讨,并就人大制度完善与科学民主立法、立法改革与地方立法等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