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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代表参加全国税务专业硕士培养工作会议与教师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4-09-03 来源:税务学院

8月27日-28日,我校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教授、税务学院副院长曹明星副教授等应邀赴上海参加“第四届全国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专业学位案例编写与教学师资培训会”。

“第四届全国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工作会议”是由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承办。参会者包括:国务院学位办与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45所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骨干教师、业界代表及新闻媒体等。会议主题包括:业学位基本要求、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双导师制和实践基地建设、论文质量监控与规范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交流和探讨。我校2010年开始试点税务专业硕士项目,马海涛教授和曹明星副教授在会上就我校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与参会各方代表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得到了与会代表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教指委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同志专门表扬了我校率先在全国开展的税务专业硕士项目国际化实践。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案例编写与教学师资培训会” 由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承办。此次会议旨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全面提高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案例编写和教学能力。培训内容涉及案例编写的方法及其运用、案例写作规范及示范案例。我校税务学院曹明星、蔡昌、杨虹、寇恩慧等专家参加了“全国税务专业学位案例编写与教学师资培训会”。通过积极参加这种难得的专业培训会,可以更好地将税务实践工作和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相结合,使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