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联合主办,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承办的“台湾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全国台湾研究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军事科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单位的40余位专家学者就“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及“民进党冻结台独党纲”等有关议题展开讨论,取得丰硕成果。
我校法学院于文豪博士应邀参会,在第一单元做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合法性探讨”的主题发言。于文豪博士认为,当前两岸关系议题日渐走向法律化,拟议中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实质是处理两岸的政治定位、台湾的法律地位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说,需要讨论的关键问题是其合法性。两岸有关协议的订定属于行政权的范畴,协议本身不具有国际条约的性质,在台湾现行法制框架内可相对近似的定位为“法规命令”。 在内容上,“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要受到两方面限制,一不能违背有关“国家统一”的宪制原则,二是不能违背立法、行政权力分立原则。在自由讨论阶段,于文豪博士还就处理两岸议题中的政治思维与法律思维问题发表了看法。
本次会议是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第一届“台湾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的延续,明年的研讨会将由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