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15日,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的中美行政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共有来自中国和美国的近50名著名专家学者参加。我校法学院高秦伟教授应邀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主持,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教授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彼得·斯特劳斯教授分别致开幕辞。应松年教授首先对来访的美国专家学者表示欢迎。他表示,本次会议恰逢重大历史机遇,中国的《行政诉讼法》经历20多年实践,正在面临大修,《行政复议法》也准备启动修改。同时,中国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动制定适合中国情况的《行政程序法》。他希望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挖掘两国在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以及行政程序制度方面的共同性和差异性。接着,斯特劳斯教授回顾了中美两国行政法学界的交流合作历程。他希望本次会议能够为中美两国之间的法制交流与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研讨会分为“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三个研讨单元。在三个单元的研讨中,参会的学者积极投入,展开了比较法、理论与实务等多层次的讨论。对于行政复议制度,高秦伟教授认为:首先,与行政诉讼相比,各国在行政复议制度方面的差异更大,有许多的历史原因甚至有偶发事件。其次,美国法上的行政法官也并不是所有机关的最后一关,如社会保障署还存在上诉委员会作为最后的复议机关而存在;第三,美国各州近几年就行政法官制度展开了各种改革,有的甚至还设立了行政法院,其中有关独立性、专业性的探讨,对于中国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