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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冈绘里谈“日本税收制度及近年来的改革动态”
发布时间:2014-06-13 来源:财政学院

6月12日下午,财政学院邀请日本驻华大使馆经济部二等书记馆片冈绘里女士在财政学院八楼会议室做了主题为“日本税收制度及近年来的改革动态”的学术报告。讲座由财政学院肖鹏副教授主持,财政学院、政府管理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片冈绘里介绍了日本税制的基本理念和现状。公平、中立、简素是日本税制的基本原则,其税制设计主要遵从租税公平主义和租税法律主义,租税法律主义包括课税要件法定主义、课税要件明确主义、合法性原则和手续保证原则四个原则。日本的财政收支规模从长期看变化较为明显,1990年之前收支大致同向变动,但是20世纪90年代经济泡沫破灭,财政收入缓慢下降,而财政支出仍旧保持较强增长趋势,收支差额不断增大。日本的税收收入长期以来以直接税(主要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遗产税)为主,20世纪80年代直接税比重达到顶点,占比79%,之后随着消费税等间接税发展其比重逐步下降,但目前仍旧占比57.6%。税制结构在逐步调整,但是宏观税负从国际比较看处于较低水平。以2010年宏观税负水平为例,包括社会保障负担率在内,日本的宏观税负为38.5%,同期英国为47.3%、德国为50.5、法国为58.9、瑞典为60.0%。

片冈绘里分析了日本涉及到整体税制结构的一些问题,例如应对少子高龄化社会、维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应对金融交易多样化等等,为此日本分别于1987年、2012年进行了根本性的税制改革,于2012年正式通过了《税制根本性改革法》,还在1994年、1998年对税制进行过局部修正。

片冈绘里具体阐述了近两年为摆脱通货膨胀和重振经济,日本分别在各个方面实行的税制修订。为了增加就业、提高收入和扩大消费,2014年(提前1年)废除“复兴特别法人税”、放宽对交际费征税、对NISA进行扩充;为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产业新陈代谢,2013年创立了促进生产设备投资的税制、扩充了研究开发税制,2014年创建了促进风险投资和事业重组的税制等;为了激发地区经济活力、支持中小企业和再去发展,2013年10月开始执行转嫁对策特别法、下调滞纳税,2014年扩充了促进中小企业投资的税制、修改了纳税款宽限制度等;此外,2013年12月建立了《社会保障项目法》,明确将消费税率上调到8%并将增税所得全部用作充实和稳定社会保障资金。

讲座最后,在场师生和片冈绘里女士积极互动,探讨了“安倍经济学”重振日本经济的系列措施,截至目前发挥的作用以及发展前景等相关问题。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