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会议暨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与监督》研讨会在辽宁大学举办,我校财政学院马海涛院长、尹卫生教授、李燕教授、白彦锋教授与会,来自南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多个高校、科研机构的20余名学者共同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深入研讨。
作为为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的理事长,马海涛教授在致辞中,对成立近30年的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在推动和引领我国财政学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肯定。随后,马海涛教授受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教指委的委托,主持了《财政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讨论稿”的讨论,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哈尔滨商业大学校长、山西财税专科学校校长等专家学者畅所欲言,讨论热烈。马海涛教授总结指出,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指委发布的这一标准,一是要具有权威性,二是要处理好兼容并蓄与规范发展之间的关系、稳定性与发展性之间的关系。
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与监督”的专题研讨会中,李燕教授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因此,尽管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包括人大、社会公众等多个主体,但预决算审查和监督是人大的本职,因此须发挥好人大的“主攻手”作用。然而,在我国人大自身审查监督能力尚未完全提高到位的背景下,贸然将预决算的审查监督职责全部移交给人大,必然会出现“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事实上是对纳税人利益的不负责任。为此,未来亟需要在加强行政审查监督的同时,不断提升好人大自身的审查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