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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见俊行教授谈“全球税制改革背景下的日本税改趋势”
发布时间:2014-05-26 来源:财政学院

5月26日下午,日本大学伏见俊行教授在学术会堂604会议室做了主题为“全球税制改革背景下的日本税改趋势”的学术报告。伏见俊行教授是日本大学经济学部、经济学研究科教授,也是我校客座教授。讲座由财政学院姜爱华副院长主持,国家税务总局姜丽老师、财政学院杨华教授翻译,财政学院、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伏见俊行教授的报告主要从全球税制改革重点和日本的税制改革趋势两方面展开。

目前世界各国税务当局主要有两个关心事项,即确保税收收入和保证税制公平。为此,各国普遍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予以应对:首先,协调纳税人与税务当局之间的关系,提高税收遵从度;第二,扩大税务当局之间的信息交换网络;第三,积极应对国际租税规避行为(BEPS)。

在上述国际背景下,日本政府税制改革主要聚焦五个关注点:第一是在税制改革中贯彻“安倍经济学”,实现经济成长战略,因为日本自9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极其缓慢,“安倍经济学”通过系列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及促进民企自我成长政策等努力促进经济增长,税制改革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是应对少子高龄化社会,确保社会保障预算财源,预计2020年日本20至65岁人口与65岁以上人口比例将从现在的2.3:1演变为1:1,社会保障资金面临重大压力;第三是健全财政,应对巨额的财政赤字;第四是确保公平,兼顾贫富差距问题;第五是应对国际避税问题。

为此,日本近年进行了类似我国“结构性减税”的“有增有减”的一系列税制改革措施,主要从消费税、法人税、所得税、继承税等展开。首先,从2014年4月开始将消费税税率从5%提高至8%,预计到2015年10月提高至10%(日本的消费税相当于中国的增值税,只对附加增值部分征税),探讨降低税率等措施,重新审视针对外国旅游者的免税制度(对象品目的扩大)。第二是实施法人税改革,在2013年建立促进增加收入所得的税制(对于工资等的增额部分,按一定比例扣除税额),扩充促进雇佣的税制(每増加雇佣人数1人,扣除40万日元的税额);并且在2014年进一步扩大促进增加收入所得的税制、放宽交际费用的课税(餐饮费用的50%可记入損金)、创设地方法人税(国税)、重新审视针对外国法人的课税原则。第三是实施所得税改革,2013年将个人所得税税率级次由6级调整为7级,最高税率(超过4,000万日元的)提升至45%;并且在2014年进一步提高工资所得的扣除上限额。第四是实施继承税(遗产税)改革,在2013年降低了标准扣除额(3,000万日元+600万日元×法定继承人数),同时将最高税率由50%调整为55%。

最后,在场师生和伏见俊行教授积极互动,探讨了欧洲和中国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和美日等国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的差异及其形成,伏见俊行教授从日本1949年税制结构建立讲起,深入介绍了日本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形成的历史渊源,并就在场师生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