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财政学院白彦锋教授应邀参加了“财经战略年会2013”,并主持了第二分论坛“深化财税体制,筑牢国家治理基础”第二阶段“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讨论。本次“财经战略年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和山东财经大学共同举办,山东省常务副省长孙伟和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杨教授共同致辞。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充分发挥科学的财政体制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强调预算审议的重点从预算平衡和赤字财政转向支出管理,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确立了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税制建设原则;对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做了明确界定。本次年会的上百名专家学者围绕三中全会财经改革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充分展现了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作为国家高水平学术型智库的职能定位。
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会专家认为,与独生子女问题类似,政府这个“家长”肯定会对国有经济关爱有加,这一点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然而,独生子女在家中垄断了“孩子”这个“角色”,就会导致效率低下,滋生社会问题。而今后的改革方向,就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当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形式真正完全融为一体之后,政府的“父爱”行为也将“舐犊难行”。
关于“房地产税”的开征问题,有专家认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房地产权分置,房价上升主要受益于公有制权属的地价上升,因此产权问题是我国推行房地产税的一大障碍;然而,也有专家认为,上世纪80年代我国两步利改税已经从理论上成功地解决了对公有制的课税问题,1986年开征的房产税更是明确将“全民产权的经营管理单位”纳入了进来。因此,我国房地产税的开征在产权制度上实际上并不存在障碍,所谓的“产权”问题不过是迟滞和畏难情绪的一种托辞而已。
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有专家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的收入差距其实是在所难免的,是保障市场经济效率的必要前提,重点是要注意区分收入差距的合理性问题,增强对于收入分配问题的理性分析。由于要素禀赋和个人努力程度不同所导致的收入差距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然产物;人们更应关注的是由于垄断和灰色收入所导致的收入差距。对于前者,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保障等安全网来解决;对于后者,则需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同时,对于弱势群体应该增加更多人文关怀,以真正做到“帮助穷人,不养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