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动态

您现在位于:
风险交流与《食品安全法》修改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3-12-10 来源:法学院

12月6日下午,由中央财经大学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协办的“风险交流与《食品安全法》修改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学术会堂606召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三司刘松涛处长及彭小婷女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郭丽霞主任及钟凯副研究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林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副教授、《新京报》资深记者魏铭言编辑、法国罗盖特公司李欢女士、北京益仁平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李英杰先生及陈丹女士、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中国主任唐哲研究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林华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院郑磊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李年清博士及安丽娜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孟凡壮博士应邀参加了会议。我校科研处副处长邢华教授、商学院王俊杰副教授、法学院李伟副教授、白斌博士、于文豪博士及我校法学院学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了会议研讨。会议由我校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主持。

研讨会现场

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并日益重视的一个全球性问题,此次会议主要围绕“风险交流”及《食品安全法》的修改而展开。在简短的嘉宾致辞之后,钟凯副研究员首先提出了当今食品安全问题面临的几大挑战:来自媒体的挑战、来自科学界的挑战、来自社会层面的挑战。刘鹏副教授提出了学界与公众、客观风险与主观认识之间的鸿沟以及影响人们风险感知的20个因素。魏铭言编辑以一个媒体人的视角向大家介绍了几个食品安全案例,分析说明了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中的作用。

自由讨论阶段,宋华林副教授针对刘鹏副教授的风险话题做了进一步探讨,认为风险认知的偏差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且应系统建构风险监管体系,风险交流内容只是其中之一。钟凯副研究员回应魏铭言编辑的发言,提出了其对第三方的信任度问题、风险交流驱动力问题、对人才培养等问题的看法。随后郭丽霞主任对第三方的理解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彭小婷女士则从微观角度,以催化剂为例表示了其对第三方的肯定态度,但同时又表示对于如何监督管理、后续跟踪管理还需要有更多的意见。高秦伟教授发言指出,进入风险社会,风险交流要渗透到管理和评估当中,这是一个循环过程,不同模式的分析都是为了克服专家客观性和公众主观性之间的差异。最后,王俊杰副教授同样从微观角度,以三大高香茶进行对比,阐述了有些国家存在着更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但我国普遍存在着对国外食品的推崇的现象,戴着有色眼镜看我国的食品安全可能存在反应过度的情况。

在学生发言阶段,我校研究生姚维娜、谢寄博、黄巧婷、杨冬、李婉舒同学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吴建业同学,分别从欧盟风险交流机制、企业主体责任、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界分与适用、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制度、行刑衔接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权的归属与配置几个方面做了专题报告。

此次会议为我校法学院研究生及本科生同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平台,同学们在跨学科、跨领域、跨国界的思想碰撞中加深了对相关问题的思考。此次会议是中央财经大学支持的青年创新团队“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一次重要活动,会议的内容将整理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切实发挥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智库”作用。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