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法学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校党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当前,除全力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外,还号召学院教师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其中董新义副教授撰写的《关于完善精准化、精细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建议》、张小平副教授撰写的《关于完善我国紧急采购制度的建议》,经学院转送北京市法学会,被《首都法学动态》刊登。此外,学院还通过其他渠道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呈送。
董新义副教授在《关于完善精准化、精细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建议》中指出,我国疫情防控能取得阶段性成效,最宝贵的经验就是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战“疫”是胜利的源泉。但从个别地方和部门防控失误的案例来看,防控措施的不精准和不精细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也是未来防控工作的巨大隐患。为此,他特提出如下精准化、精细化防控措施建议:一是统一和规范自我防护和配合防控的宣传用语;二是善用各种科技手段持续开展精细化宣传;三是制定操作指南,创建并应用疫情防控信息系统来完善封闭管理措施;四是强化科技手段识别、监测和管理“流动人员”健康状况。
针对疫情防控进程中暴露出我国紧急采购制度在响应速度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张小平副教授认为应尽快完善我国紧急采购制度。为此,他在《关于完善我国紧急采购制度的建议》中提出:一是要用透明度来弥补竞争性采购方式不足及分散采购可能带来的问题,明确紧急采购合同必须及时公布,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要针对紧急采购难以进行事前监督的特点,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事中和事后,加强对履约过程的监督和对资金使用的审计;三是建议在每一次抢险救灾的总结工作中,将对紧急采购的总结评价列为必备内容,从中总结紧急采购的“良好实践”,以工作指南的方式发布,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参考,以“硬法”和“软法”结合的方式,优化紧急采购的治理;四是未来应当考虑建立紧急采购和战略物资调用之间的联合决策和联动机制,并使其成为灾害联防联控机制的基本组成部分。